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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7 15:52     来源:钦北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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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累积发布信息25条,其中包含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3件,财政信息2条。同时,及时将领导简介及分工、机构概况、内设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时调整、更新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采集、审核、报送等工作程序,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手续,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统一发布在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无其他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审核及平台维护、更新、信息发布等相关建设和运行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等统计信息。定期接受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的检查,及时将局发文登记本、稿件等材料报送检查,根据反馈的问题按时跟进整改完善。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情况得到有效落实。年内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责任追究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的公开内容、形式不够多样新颖,内容不够全面、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问题2024年,我局将提高效率争取在数据完善后及时更新并对外公开。同时,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业务技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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