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实施住户收支和生活状况调查、劳动力调查、粮食测产和畜禽监测调查等各项国家调查工作。(二)负责统计年报、定期报表和大型专项普查的数据处理、加工和保管。(三)负责统计信息数据库的建库、管理和开发应用。(四)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技术的开发 应用。(五)开展统计咨询。(六)承办区统计局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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