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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统计局是钦北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从事的工作是各大指标的统计和各项专业普查活动,还有各项专业调查和各项抽样调查,为政府各部门提供有关数字。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2个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统计局是机关行政单位,属于县级预算管理,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独立核算单位。有两个不独立核算二层机构,分别为钦北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钦北区统计数据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023年末单位实有在职行政人员5人,退休人员5人,后勤控制数2人,聘用人员13人。钦北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实有在职参公人员6人,退休1人。钦北区统计数据管理中心实有在职事业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78.43万元,同比增加43.03万元,增长12.8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78.43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43.03万元,增长12.8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新增项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2.事业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378.43万元,同比增加43.03万元,增长12.83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321.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以及开展农村及城镇住户、人口变动抽样、农业调查、规上企业联网直报及规下企业抽样调查、统计网络信息建设、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资等统计业务工作支出。同比增加39.81万元,增长14.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新增项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0.7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4.18万元,增长15.73 %,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15.1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18万元,增长51.96%,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4.农林水支出(类)1.5万元:主要用于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同比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上年未安排此项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9.1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7.63万元,下降45.53%,主要原因是经费未及时下达。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无增减。
7.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56万元,项目支出 58.8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行政运行264.5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钦北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7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各专业报表、资料印刷费、乡村振兴工作和下乡伙食补助及交通费、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费、服务业联网直报、劳资统计调查经费等支出。
3.专项统计业务17.96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经费支出。
4.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5.69万元,主要用于辖区报数企业经费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5.1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补助费、物业费、生活补贴等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60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养老、年金等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9.09万元,主要用于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8.公务员医疗补助6.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
9.一般行政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10.住房公积金19.12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4.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2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统计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北区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2万元,支出决算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 %;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0.62万元,增长126.53%。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年支出0万元,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 0 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同比增加0.62万元,增长126.53%。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区开展统计业务工作的接待费用。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8批次、共计126人次。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26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 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控制接待经费不超过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统计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5.46万元,增长27.38 %。主要原因是: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6.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北区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37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执行率91.28,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绩效自评总体评价一等,自评分92分,已完成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58.8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体较好,平均分为92分。其中,5个项目评分90分以上,评分等级为一等,占比62.5%;3个项目评分80-90以内,评分等级为二等,占比37.5%。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均取得较好产出和成效,基本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区委、区人民政府及时提供统计数据,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反映我区实际。
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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