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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北区统计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钦北区统计局是钦北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从事的工作是各大指标的统计和各项专业普查活动,还有各项专业调查和各项抽样调查。为政府各部门提供有关的数字。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统计局是党政机关行政单位,属于县级预算管理,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独立核算单位。内置2个职能股(室),分别为综合核算业务股和办公室。有两个不独立核算二层机构,分别为钦北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钦北区统计数据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钦北区统计局实有在职行政人员5人,退休人员5人,后勤控制数2人。钦北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实有参公人员7人,钦北区统计数据管理中心实有事业人员4人,聘用人员16人。
第二部分:钦北区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钦北区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403.24万元,同比增加62.62万元,同比增加18.38%。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03.24万元,同比增加62.62万元,同比增加18.38%。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0 %。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住户样本大轮换和基层统计风格化工作等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40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24%,同比增加61.39万元,增加23.92%;项目支出8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76%,同比增加0.94万元,增加1.14%。 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349.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57%,同比增加63.04万元,增加23.51%。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7.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2%,同比减少2.51万元,减少8.47%。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9.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7%,同比减少0.21万元,2.14%。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7.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2%,同比增加2.31万元,增加15.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19.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24%,同比增加61.68万元,增长23.9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26%,同比增加55.94万元,增长24.4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同比增加6.49万元,增加28.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64%,同比减少0.76万元,减少12.6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76%,同比增加0.94万元,增加1.1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76%,同比增加0.94万元,增加1.1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 %,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19.5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3.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26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7.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统计工作经费、基层统计网格员调查补助等支出。
3.专项统计业务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钦北区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经费。
4.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辖区报数企业经费。
5.行政单位离退休3.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7.行政单位医疗8.8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8.公务员医疗补助0.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行政机关在职职工行政级别,按照一定比例分别划入个人医疗账户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统筹专户。
9.住房公积金17.4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1年预算1.28万元减少1.28万元,同比减少100%。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结束,需要接待上级普查机构各项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减少。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28万元,减少1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1)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 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钦北区统计局2022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2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局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综合核算业务股。
纳入统计局部门预算的2个事业单位包括: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是:钦北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非参公事业单位是:钦北区统计数据管理中心。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经费预算265.4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共有6个,按区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7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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