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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7 08:40     来源: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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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发布《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中心认真贯彻《条例》以及自治区、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部门工作责任,保障有关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更新发布信息。2023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按时发布信息,其中通过政务平台公开政府信息9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年内,我中心严格按照有关通知文件要求,及时调整、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并主动进行了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中心无部门门户网站,主要以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载体。我中心积极配合区政府建设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积极主动做好政府部门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土地征租地各项工作的信息,确保将信息及时通过钦北区政务公开平台、钦北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日常信息发布工作,定期接受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和检查,并对反馈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主动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部门监督。2023年我中心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存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的问题,2022年我中心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和增加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对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拓宽公开渠道。

2023年我中心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力度不够,解读方式比较单一,解读质量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

下一步,我中心将围绕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与本中心各股室沟通,做好相关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钦北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我中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征搬项目的下达任务等信息。

    (二)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 0 2 3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2231号)2023年我中心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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