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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编制了《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机制,完善制度,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现将我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更新发布信息,我中心在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按时发布信息,其中通过官方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1条,做好依法依规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有力推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在钦北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调整、更新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公开,该保密的保密”。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中心已在部门网站上开设“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财政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子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日常信息发布工作,定期接受钦北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及时将中心发文登记本、稿件等材料报送检查,根据反馈的问题按时跟进整改完善,年内我中心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包括:机构简介、机构领导、各股室职能、年度工作报告、主动公开文件、财政信息、其他信息等,共91条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针对上一年度的存在问题,改进了以下工作:认真学习了编辑文档的页面排版工作,确保排版规范、页面整齐;开展业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做好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不出现错漏。
尽管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对比上级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存在问题
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特别是信息还不够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各股室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
一是不断完善平台和渠道建设;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中心共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全部不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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