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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落实上级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征地搬迁的各项工作决策,监督检查各项征地搬迁工作情况,协调征地搬迁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接受市、区下达的征地搬迁任务,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征地搬迁工作计划,将征地搬迁任务下达给相应镇(街道),指导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征地搬迁工作。
(三)负责拟定集体土地征地预公告,明确土地征收范围、
征收目的、征地补偿等有关事项。
(四)负责组织开展征收集体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形成征收集体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论证意见,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五)负责签订集体土地《土地征收协议书》和实施国有农用地的收回补偿工作。
(六)负责审核征地搬迁补偿、安置等相关材料。
(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征地搬迁资金的统筹调配使用,跟踪对接项目征地搬迁资金的拨付情况。
(八)配合办理搬迁安置、就业用地等相关手续,收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信息。
(九)负责办理失地农民证。
(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征地搬迁项目用地的验收交付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我区补偿安置标准等征地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宣传和培训征地搬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工作。
(十二)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搬迁相关法律性事务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中心共设股室6个,包括综合股、征收一股、征收二股、征收三股、计财股和法规股。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中心共有19人,其中在编干部16人,正科级干部1人(不占用我中心编制),挂任职干部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是2013年北区政府正式成立的一个下属机构,实行单位独立核算,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19人,占编人数16人,其他人员基本上都是从北区各个机关单位借调。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5.47 万元,同比减少239.49万元,下降53.8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5.47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39.49万元,下降53.82 %,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4年退休2名在编在职人员,2024年中心的征搬项目费用主要来源于项目业主支付。
(二)支出总计 205.47万元,同比减少239.49万元,下降53.82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12.2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77万元,下降23.55%,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4年退休2名在编在职人员。
2、城乡社区支出(类)150.3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单位日常开支支出、北区征地项目征搬补偿款等支出。同比减少237.86万元,下降61.26%,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心的征搬项目费用主要来源于项目业主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9.0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09万元,增长21.27%。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支付一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及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13.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2.96万元,下降17.65%,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4年退休2名在编在职人员。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8万元,项目支出16.6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56万元,主要用于为中心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2.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5万元,主要用于为中心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3.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为中心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残疾人保障金。
4. 事业单位医疗9.06万元,主要用于为中心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3.17万元,主要用于为中心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6.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50.3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单位日常开支支出、北区征地项目征搬补偿款等支出。
5.住房公积金13.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4.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万元,支出决算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减少3.38万元,下降76.82%。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 %,同比减少2.92万元,下降74.11 %。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度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 %,同比减少2.92万元,下降74.11%。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要求开源节流,压减公务费开支。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要求开源节流,压减公务费开支。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要求开源节流,压减公务费开支。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同比减少0.46万元,下降100 %。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要求开源节流,压减公务费开支。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要求开源节流,压减公务费开支。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请按照部门决算F03表资产信息填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共有车辆1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227.41万元,执行数205.47万元。自评得分为94.03分,评级为一级。从自评情况来看: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5个,项目支出总额16.67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6.6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因资金拨付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导致个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慢的现象。
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专款专用。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经费,及早发挥资金效益。
2.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征收综合办公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5.74分,等级为一等。该项目年度预算支出8.31万元,实际支出7.38万元,完成绩效目标88.72%,完成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因单位指标细分不够明确,精准,部分办公费用指标不能按需支付。日常办公费用支出次数年度预算绩效为6次,实际支付7次,完成绩效目标116.67%;完成绩效目标100%;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4.03分。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预算支出227.41万元,实际支出205.47万元,完成绩效目标90.35%;2024年全区征地绩效目标600亩,实际完成1374亩,完成绩效目标229%;因2024年新增铁路钦州至防城港增建二线、铁路钦州至钦州港增建二线等项目,故亩数增多。2024年全区房屋拆迁量绩效目标30间,实际完成44间,完成绩效目标146.67%;因2024年新增铁路钦州至防城港增建二线、铁路钦州至钦州港增建二线等项目,房屋拆除工作量比原计划增多。2024年全区租地绩效目标7000亩,实际完成16638亩,完成绩效目标237.69%;因2024年新增平陆运河消纳场及京能二期等风能项目,故租地亩数增多。
(三)2024年度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1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附件2:征收2024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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