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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落实上级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征地搬迁的各项工作决策,监督检查各项征地搬迁工作情况,协调征地搬迁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接受市、区下达的征地搬迁任务,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征地搬迁工作计划,将征地搬迁任务下达给相应镇(街道),指导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征地搬迁工作。
(三)负责拟定集体土地征地预公告,明确土地征收范围、
征收目的、征地补偿等有关事项。
(四)负责组织开展征收集体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形成征收集体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论证意见,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五)负责签订集体土地《土地征收协议书》和实施国有农用地的收回补偿工作。
(六)负责审核征地搬迁补偿、安置等相关材料。
(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征地搬迁资金的统筹调配使用,跟踪对接项目征地搬迁资金的拨付情况。
(八)配合办理搬迁安置、就业用地等相关手续,收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信息。
(九)负责办理失地农民证。
(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征地搬迁项目用地的验收交付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我区补偿安置标准等征地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宣传和培训征地搬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工作。
(十二)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搬迁相关法律性事务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中心共设股室5个,包括综合股、征收一股、征收二股、征收三股和计财股。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中心共有19人,其中在编干部17人,正科级干部1人(不占用我中心编制),挂任职干部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是2013年北区政府正式成立的一个下属机构,实行单位独立核算,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19人,占编人数17人,其他人员基本上都是从北区各个机关单位借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56.93万元,同比增加32.39万元,增长14.4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6.9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32.39万元,增长14.43 %,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我中心2021年8月份从北区自然资源局调入4人。
2.事业收入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56.93万元,同比增加32.39万元,增长32.39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9.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85万元,增加24.83 %,主要原因是2021年8月份我中心新增四名在职在编人员。
2、城乡社区支出(类)210.4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单位日常开支支出、北区征地项目补偿款及拆违等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1.96万元,增长11.65 %。主要原因是2021年8月份我中心新增四名在职在编人员。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2.6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4.89万元,增长27.47 %,主要原因是2021年8月份我中心新增四名在职在编人员。
4.住房保障支出(类)1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3.69万元,增长34.14 %,主要原因是2021年8月份我中心新增四名在职在编人员。
5.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征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9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5.55万元,项目支出 21.38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69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2.公务员医疗补助1.15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3.事业单位医疗8.15万元,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80.44万元,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单位日常开支支出、北区征地项目补偿款及拆违等支出。
5.住房公积金 14.5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2.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万元,其中: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北区项目线杆迁移及光缆迁移等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9.2 万元,支出决算 6.0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09 %;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度减少0.22万元,下降3.49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或下降)0 %。
(二)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8 %,同比增加0.04 万元,增长0.82 %。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无支出,2022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 3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支出4.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8 %,同比增加0.04万元,增长0.82 %。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多年,维修费用增加。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1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多年,维修费用增加。
(三)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8.33 %,同比减少0.26万元,下降17.93 %。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开展征搬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等。据统计,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7个批次、共计 290 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7个批次、29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个批次、 0 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要求开源节流,压减公务费开支。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1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要求开源节流,压减公务费开支。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4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3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77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1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47.77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共有车辆 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25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征收中心整体支出自评得分85分,等级为二等。年初预算支出258.36万元,实际支出256.93万元,完成绩效目标99.45%;2022年全区征地绩效目标2500亩,实际完成8488亩,完成绩效目标339.52%;因2022年新增平陆运河重大项目,故亩数增多。2022年全区拆房屋绩效目标68间,实际完成100间,完成绩效目标147.06%;因北过境线公路项目征搬工作顺利,部分房屋拆除工作比原计划提前进行。2022年中心运维车辆绩效目标6辆,实际使用6辆,完成绩效目标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51.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其中:
1、北区钢结构装配建筑工业产业基地项目自评得分82.56分,等级为二等。该项目年度预算支出96.99万元,实际支出30万元,完成绩效目标30.93%,完成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因业主部分资料未完善,造成资金不能及时支付。迁改总量绩效目标为768米,实际完成768米,完成绩效目标100%;
2、综合办公支出费用项目自评得分89.63分,等级为二等。该项目年度预算支出31万元,实际支出21.38万元,完成绩效目标68.97%,完成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办公费用不能按时下达指标,造成单位不能按需支付。日常办公费用支出次数年度预算绩效为12次,实际支付12次,完成绩效目标100%;车辆运行维护费支付次数绩效目标为4次,实际支付5次,完成绩效目标125%;清洁工工资发放次数绩效目标为12次,实际支付11次,完成绩效目标91.67%。不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办公费用不能按时下达指标,造成单位不能及时支付。
以上情况详见2022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23年7月25日
附件:2022年度征收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附件:2022年度征收中心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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