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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2-02-25 00:00     来源: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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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征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征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征收中心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征地搬迁的法律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征地搬迁的各项工作决策,监督检查各项征地搬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征地搬迁工作出现的有关问题。
2、接受市、区下达的征地任务,负责辖区内征地搬迁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实施征地单位的征地实施方案进行审核;负责全区征地搬迁费用的管理使用。
3、委托征地搬迁实施单位承担征地搬迁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委托实施的征地搬迁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4、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征地搬迁与补偿工作。
5、宣传征地搬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征地搬迁队伍建设;管理好全区征地资料。
6、协助区征地搬迁指挥部做好与征地搬迁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裁决、非行政许可和强制征地搬迁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制订我区补偿安置标准等征地搬迁规范性文件。
7、组织实施钦北新城区和工业区征地搬迁工作与安置补偿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征收中心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中心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中心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1个。中心本级内设:综合股、土地征收征用股、计划财务股。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2年征收中心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17人,实有在职17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具体情况如下:
中心编制数 17人,编内实有在职 17人,实有离休 0人,实有退休0人。
第二部分:征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征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258.36万元,同比增加69.76万元,增长36.99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8.36万元,同比增加69.76万元,增长36.99 %。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21年我中心增加在职在编人员5人,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25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2 %,同比增加72.86万元,增长46.23 %;项目支出2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8 %,同比减少3.1万元,下降10 %。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0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3.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5%,同比增加6万元,增长34.50%。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9.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60 %,同比增加2.98万元,增长47.15%。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7.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6.79 %,同比增加7.38万元,增长72.64%。
(5)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208.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56%,同比增加53.4万元,增长34.5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30.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9.2 %,同比增加72.86万元,增长46.23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2.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21%,同比增加62.72万元,增长41.8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9%,同比增加10.14万元,增长129.8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8 %,同比减少3.1万元,下降10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02%,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4.27 %,同比减少9.1万元,下降30.5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资本性支出预算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71 %,同比增加5.5万元,增长100 %。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0.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7.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其他城乡管理事务20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23万元,项目支出27.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39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3.事业单位医疗8.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1.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5.住房公积金17.5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无政府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2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20万元,比2021年预算9.96万元减少0.76万元,同比下降7.63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为了节流减支,我中心严格执行用餐制度,减少不必要的用餐。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4.20万元,同比减少0.76万元,下降15.32 %。主要用于:接待被拆迁户及单位日常工作误餐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为了节流减支,我中心严格执行用餐制度,减少不必要的用餐。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5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5万元,同比减少0 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征收中心预算单位的构成
征收中心2022年的部门预算由中心本级1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中心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综合股、计划财务股、土地征收征用股。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其他城乡管理事务208.13万元,基本支出180.23万元,项目支出 27.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5.5万元,同比增加0.83万元,增长17.77 %,其中:集中采购5.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同比增加0.83万元,增长17.77 %;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中心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6辆,其中公务用车6辆(小型普通客车6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中心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27.9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中心1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27.9万元,是:综合办公支出费用项目,预算金额27.9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度钦北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财政审核)(公开表)

3.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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