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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8-17 00:00     来源: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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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征地搬迁的各项工作决策,监督检查各项征地搬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征地搬迁工作出现的有关问题。接受市区下达的征地任务,对全区征地资金的款项和实施征地单位的征地实施方案进行审批;负责全区征地搬迁费用的管理使用。委托征地搬迁实施单位承担征地搬迁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委托实施的征地搬迁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征地搬迁与补偿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是2013年北区政府正式成立的一个下属机构,实行单位独立核算,编制人数13人,实有人数22人,占编人数12人,其他人员基本上都是从北区各个机关单位借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9073.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49.46万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921.28万元,增长76.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47.44万元,为钦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588.19万元,下降65.21 %,主要原因是2017年各乡镇、街道办的征地搬迁费用不再经过我中心再支付给各个部门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7502.0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873.51万元,增长1093.62%,主要原因是2017年皇马公司及部分业主委托我中心代征地任务增多,故拨入的征地搬迁费用也相应增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724.5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364.04万元,下降65.31 %,主要原因是2016年结余数基本上都是征地款,2017年因项目推进,大部分征地款已支出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9073.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128.81万元, 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921.28万元,增长76.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6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养老保障费用等养老保障方面的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2.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前单位是不用计提养老保障费用的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3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方面的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6.84%,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高

3城乡社区支出(类)8105.3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单位日常开支支出、北区征地项目补偿款及拆违等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689.28万元,增长83.54%,主要原因是2017年皇马公司及部分业主委托我中心代征地任务增多,故拨入的征地搬迁费用也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5.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63万元,下降22.77%,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份我中心有一名在职员工调出本中心。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945.1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20.66万元,增长30.46%,主要原因是有部分征地搬迁费用12月份才拨入,因资料审批手续等原因没有及时拨出,故造成余额过大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2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50.85万元,下降27.03%。其中:基本支出105.7万元,项目支出 31.58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7.9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74万元,支出决算为1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养老保障费用等养老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35万元,支出决算为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方面的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2.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9%。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单位日常开支支出、北区征地项目补偿款及拆违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与支出决算数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份我中心有一名在职员工调出本中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65万元,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9%。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与支出决算数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份我中心有一名在职员工调出本中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4%。年初预算数与支出决算数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份我中心有一名在职员工调出本中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8%。年初预算数与支出决算数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份我中心有一名在职员工调出本中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11.6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499.93万元,减少59.72%。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11.64万元。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6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64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征地项目补偿款及拆违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钦北区征地项目补偿款及拆违等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二是钦北区征地项目补偿款及拆违等项目支出增加,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12.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万元。

2017“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25.5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21.85万元,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了14.45%,2016“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27万元,2017“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21.85万元,17年比16年减少了19.0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制定了严格的公务用车制度,节约了车辆燃料费、维修费。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机关、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8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

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征地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12%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数为18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数为12.85万元,17年比16年减少了28.61 %,减少的主要原2017年车辆比2016年车辆少一台及2017年制定了严格的公务用车制度,节约了车辆燃料费、维修费等。2017年,北区征收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2.85万元,平均每辆1.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9万元,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4%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9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5次,人次135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度本单位没有项目达到绩效管理的要求,因此无相关绩效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钦北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钦北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钦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决算公开附表

                    

                        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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