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25日 |
| 标 题:关于下达钦州市第一中学河东校区项目 用地征搬工作任务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征收中心发〔2025〕6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5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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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
根据《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钦州市第一中学河东校区项目用地征搬工作任务的函》(钦市自然资函〔2025〕2025号)的要求,钦州市第一中学河东校区项目的征搬工作由我区负责实施。因该地块位于贵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钦北区征地搬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钦北办发〔2016〕34号)的精神,贵街道辖区范围内的项目征搬实施主体为贵街道办。
为加快完成该项目用地的征搬工作,现将钦州市第一中学河东校区项目征搬工作任务下达给贵街道办负责实施,请尽快落实人员按有关程序组织开展征搬工作。
特此通知。
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林艳霞 联系电话:1567778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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