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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钦州市钦北区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钦北办 [2019]33号)规定,我部门的基本职能是: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三)按规定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市、区级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市、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
(五)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七)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
(九)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
(十)开展水利科学教育工作。
(十一)承担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水利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钦北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非独立核算单位)、钦州市钦北区水电工程管理站(非独立核算单位)钦州市钦北区京塘吉隆灌区管理处、钦州市钦北区石梯灌区管理处。
局机关本级包括钦州市钦北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非独立核算单位)、钦州市钦北区水电工程管理站(非独立核算单位),内设9个科室,2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科室分别是:水资源股、水土保持站、防御股、工程管理站、质监站、河长办、综合股、综合股一、综合股二。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5年水利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68人,实有在职60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46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本级编制数17人,编内实有在职14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6人。
2.京塘吉隆灌区管理处编制数20人,编内实有在职16人,
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2人。
3.石梯灌区管理处编制数31人,编内实有在职30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8人。
第二部分: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钦北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972.87万元,支出总预算972.87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31.23万元,减少19.2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拨款减少,二是由于机构改革,水政和水保站的8人调到了执法局,人员经费减少。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9.2%,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972.87万元,同比减少231.23万元,下降19.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2.87万元,同比减少231.23万元,下降19.2%。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97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6.57%,同比减少148.4万元,下降13.64%;项目支出3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3%,同比减少82.9万元,下降71.2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38.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25%,同比减少46.05万元,下降24.94%。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4.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1 %,同比减少36.64万元,下降51.77%。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0.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6%,同比减少7.99万元,下降10.16%。
(4)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729.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98%,同比减少140.55万元,下降16.1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939.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6.57%,同比减少148.4万元,下降13.6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95.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62%,同比减少100.3万元,下降11.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9.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同比减少21.8万元,下降23.8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4.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98%,同比减少26.3万元,下降25.9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3%,同比减少82.9万元,下降71.2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81.5 万元,下降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1.36万元,下降3.9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0 万元,增长0%。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7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39.4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3.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8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8.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事业单位医疗25.9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70.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事业单位离退休35.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属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6.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属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8.水土保持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预算6万元,主要是水土保持工作经费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技术评审费。
9.水利前期工作经费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是局本级综合业务工作经费。
10.农村供水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担负钦北区农村饮水安全的支出。
11.水利技术推广52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46万元,主要是工程管理站、京塘吉隆灌区管理处、石梯灌区管理处的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项目支出12.4万元,主要是京塘和石梯管理处综合业务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同比持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我部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1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开支的公务接待费。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81.6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水利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接待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5.4万元,同比减少4.55万元,下降45.73%,其中:集中采购3.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7.41%,同比减少6.85万元,下降68.84%;分散采购预算2.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2.59%,同比增加2.3万元,增长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5.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3 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3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水利局所核定公务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
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1辆,其中:局本级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水利局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6个,预算资金33.4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我局无重点项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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