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钦北区水利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钦州市钦北区石梯灌区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7-23 15:59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石梯灌区管理处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灌区水利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搞好灌区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编报用水计划,及时调水配水,组织协调、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人畜饮用水工作;负责石梯、麻园、茅坳、石夹四座中小型水库、大坝、河堤及灌区渠道等水系控制建筑物及水库的管理、运行和维护,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灌区内的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及发电站发电运行工作。单位设置了水库值班室、电站值班室、办公室及财务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北区石梯灌区管理处系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的二层单位,是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22.30万元,同比减少3.5万元,下降0.8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22.3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3.5万元,下降0.82 %,主要原因是人员同比减少2人。

(二)支出总计422.30万元,同比减少3.5万元,下降0.8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2.5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保险的支出。同比增加8.02万元,增长55.08%,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2.农林水支出(类)330.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2.51万元,减少0.75%,主要原因是人员同比减少2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5.1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61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3.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0.56万元,下降 43.1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0.05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2022年0.05万元为利息,2023年利息结余已上缴财政。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石梯灌区管理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50万元,项目支出54.8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7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4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3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4.公务员医疗补助处9.07万元,主要是用于上缴公务员医疗保险。

5.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51万元,主要用于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住房公积金13.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水利技术推广支出330.70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石梯灌区管理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24.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税金及附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石梯灌区管理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5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 0人次。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同比持平。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预算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及2023年度均无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预算无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及2023年均无预算支出。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预算无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及2023年均无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石梯灌区管理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59.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综合业务工作经费(非税)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实际支出4.9235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98.47%,自评得分99.85分,主要保障1个板城水厂正常运行,11台发电机组及7个电站的维修工作正常进行,增加非税收入,确保该片区人民正常生活用水得到保障。2.发电站与水厂维护工作经费(非税)年初预算数为45.04万元,实际支出45.04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100%,自评得分100分,主要保障自筹与聘用人员9人的工作经费,确保人员工资按时支出。3.抚恤金年初预算数为0,年中调整后为4.8382万元,实际支出4.8382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100%,自评得分100分,主要保障抚恤金按时支出。4.应记实职业年金年初预算数为0,年中调整后为5.0284万元,实际支出5.0284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100%,自评得分100分,主要保障职业年金按时上缴。

(三)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18742839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