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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采砂、运砂、销砂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保障河道行洪安全、生态安全和涉河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钦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结合本区实际,草拟了《钦州市钦北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4月26日12:00前书面反馈至区水利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及电话:黄进贵,0777—3685618
电子邮箱:qbqsljbgs@163.com
附件:《钦州市钦北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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