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27日 |
| 标 题:关于印发《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水利字〔2026〕20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7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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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层单位,局属各股、站、室:
为贯彻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确保及时、有序、协同、高效地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制定了
《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局综合股二。
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
2026年3月27日
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
为贯彻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确保及时、有序、协同、高效地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根据《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钦州市“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实施意见》,结合《钦北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钦北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钦北区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体系
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成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站、室及局二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股二,办公室主任由综合股二股长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领导指挥区水利局江河洪水防御、山洪灾害防御、水工程险情处置技术支撑、旱灾防御工作,以及与区水利局职责密切相关的防汛日常工作,协调指导镇、街道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事务,履行领导小组授权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职责。
(二)各股、站、室、二层单位职责
1.综合股:负责新闻宣传及协调组织人员调配和车辆调度工作;负责防汛会商系统、计算机网络以及全局通讯设施等的正常运行;局网络平台信息宣发。
2.综合股二:(1)负责组织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工作;(2)负责上下联络督办,指令、信息的上传下达,以及各组间工作协调;(3)起草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讲话和重要报告;(4)组织发布抢险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对有关的宣传报道新闻稿件进行审核;(5)组织收集重要江河、水库汛情动态,保障山洪灾害信息管理运行;(6)按照批准的控制运行计划及调度权限,组织做好江河水库洪水调度和监督管理工作;(7)拟定超标准洪水或重大汛情的洪水调度和应急处置方案;(8)负责防洪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保障组织;(9)负责职能分工范围内的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和抢险指导;(10)配合重点检查组开展洪水灾害重点防御工作检查指导。
3.综合股一:协助后勤保障组工作。
4.工管站:(1)负责职能分工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和抢险指导;(2)组织监管在册重要水库、水闸按规程或运用方案调度运行;(3)配合重点检查组开展洪水灾害重点防御工作检查指导。
5.综合股三:(1)负责职能分工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和抢险指导;(2)配合重点检查组开展洪水灾害重点防御工作检查指导。
6.质监站、河长办、水保站、水政执法大队:(1)负责职能分工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和抢险指导;(2)配合重点检查组开展洪水灾害重点防御工作检查指导。
7.石梯灌区管理处、京塘吉隆灌区管理处、设备厂:负责本单位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行安全生产管理,协助做好防洪调度、水利工程安全监测分析。
8.其他单位:按照全局抓防汛的原则,依照防洪工作需要,根据实际要求派出人员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三、人员落实
(一)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期间会场管理、车辆调度、物资调拨、食宿保障等工作;负责防汛会商系统、计算机网络以
及全局通讯设施等的正常运行。
组长:局办综合股负责人
组员:局综合股、综合股一、综合股二全体工作人员
(二)综合信息组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各级文件、会议精神、领导批示、工作进展情况;雨情、水情、工情;重大险情、灾情、预案启动等信息资料;起草领导讲话报告、工作汇报和灾情报告;统计整理归档分类,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负责信息宣传工作。
组长:局综合股二负责人
组员:局综合股、综合股二全体工作人员
(三)应急处置组
主要职责:到各地检查指导台风、暴雨、干旱影响及防御工作情况,对水库、水电站、堤防、涵闸、灌溉设施等水利工程进行检查,工程出现险情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确保工程安全;督促在建水利工程落实安全措施;形成检查汇报材料;本局水利工程防汛抢险技术专家组成员电话值班并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随叫随到,视情况深入水利工程灾险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1.第一应急抢险组
带队领导:李华显
组 长:劳绍毅
成 员:陈丽丽、张文彬、黄慧玲、韦尚平
2.第二应急抢险组
带队领导:黄昭艺
组 长:黄玉权
成 员:刘新禧、仇继南、庞朝勤、高小流
3.第三应急抢险组
带队领导:张传华
组 长:冯永光
成 员:李云霄、杨德平、黄乃永、黎佳鑫
4.第四应急抢险组
带队领导:陈海娟
组 长:韦清泉
成 员:莫文智、张业娣、黄小峰、周绍铸
5.检查组
由局领导根据实际需求统筹抽调各应急抢险组成员组成检查组。
四、应急响应启动
(一)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御台风、洪涝或干旱灾害级应急响应时:
1.组织会商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商,分析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形势,通报领导小组以及有关股、站、室,必要时通过水利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防御提示信息;组织有关股、站、室和二层单位落实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2.值班工作
除当班值班人员外,根据实际增加汛期轮流值班人员,综合股每天安排1名工作人员电话值班,做好随时到岗值班准备;
局综合股负责做好交通车辆使用计划和司机值班计划,并做好水利网络和视频会议系统维护;
其他人员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随叫随到;
股站负责人和带班局领导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
不尽之处由带班局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3.后勤保障
由后勤保障组落实。局综合股负责做好交通车辆使用计划和司机值班计划,做好水利网络和视频会议系统维护。
4.信息保障
由综合信息组落实。将台风动态信息、暴雨动态信息、水情动态信息、旱情动态信息、险情和灾情信息、会商结论信息、各级防御工作行动信息、上级领导批示信息等每天动态向局领导报告一次;将受灾情况每天向局领导报告一次。紧急情况时应加密报告频次。根据领导指示负责向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发出防御预警,督促做好防御工作。
5.应急处置
由应急处置组落实。检查组根据实际要求到各镇(街道)及局直属工程单位检查指导防御工作,参加当地抢险救灾工作。
如在建工程出现险情的,由负责部门编发工程险情处置工作通知,组织做好在建工程险情及处置相关工作;根据安全度汛形势,适时召开在建工程险情处置会议,并组织落实会议部署的上传下达和组织贯彻工作。
如已建工程出现险情的,由负责部门编发工程险情处置工作通知,组织做好已建工程险情及处置相关工作;根据安全度汛形势召开已建工程险情处置会议,并落实会议部署的上传下达和组织贯彻工作。
有水利工程出现险情时,根据局领导要求从本局水利工程防汛抢险技术专家组成员中抽取专家,以及从工管站、综合股二、综合股三、质监站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成水利工程险情处置专家组,深入水利工程灾险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二)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御台风、洪涝或干旱灾害级应急响应时:
1.组织会商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商,进一步分析防御工作重点并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必要时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介发布防御提示信息。
2.值班工作
除当班值班人员外,根据实际增加汛期轮流值班人员,增加带班领导值班;增加局综合股安排人员每天按日常工作时间到岗值班,其余时间电话值班,随叫随到;局综合股做好交通车辆使用计划和司机值班计划。
其他人员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随叫随到;
股站负责人和带班局领导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
不尽之处由带班局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3.后勤保障
由后勤保障组落实。局综合股负责做好交通车辆使用计划和司机值班计划,做好水利网络和视频会议系统维护。
4.信息保障
由综合信息组落实。将台风动态信息、暴雨动态信息、水情动态信息、旱情动态信息、险情和灾情信息、会商结论信息、各级防御工作行动信息、上级领导批示信息等每天动态向局领导报告一次;将受灾情况每天向局领导报告一次。紧急情况时应加密报告频次。根据领导指示负责向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发出防御预警,督促做好防御工作。
5.应急处置
由应急处置组落实。检查组根据实际要求到各镇(街道)及局直属工程单位检查指导防御工作,参加当地抢险救灾工作。
如在建工程出现险情的,由负责部门编发工程险情处置工作通知,组织做好在建工程险情及处置相关工作;根据安全度汛形势,适时召开在建工程险情处置会议,并组织落实会议部署的上传下达和组织贯彻工作。
如已建工程出现险情的,由负责部门编发工程险情处置工作通知,组织做好已建工程险情及处置相关工作;根据安全度汛形势召开已建工程险情处置会议,并落实会议部署的上传下达和组织贯彻工作。
有水利工程出现险情时,根据局领导要求从本局水利工程防汛抢险技术专家组成员中抽取专家,以及从工管站、综合股二、综合股三、质监站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成水利工程险情处置专家组,深入水利工程灾险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三)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御台风、洪涝或干旱灾害Ⅱ级应急响应时:
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分管局领导坐镇值班室指挥。各股、站、室及二层单位把台风、洪涝或干旱灾害防御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
1.组织会商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商,进一步分析防御工作重点并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必要时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介发布防御提示信息。必要时邀请水文、气象等部门参加;向市防汛办提出工作建议。
2.值班工作
除当班值班人员外,根据实际增加汛期轮流值班人员,增加局主要领导值班;增加局综合股、工管站安排一名人员每天按日常工作时间到岗值班,其余时间电话值班,随叫随到;局综合股负责做好交通车辆使用计划和司机值班计划。
本局水利工程防汛抢险技术专家组成员电话值班并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随叫随到,视情况深入水利工程灾险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其他人员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随叫随到;
股站负责人和带班局领导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
不尽之处由局主要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3.后勤保障
由后勤保障组落实。局综合股负责做好交通车辆使用计划和司机值班计划,做好水利网络和视频会议系统维护。
4.信息保障
由综合信息组落实。每6小时将台风动态信息、暴雨动态信息、水情动态信息、旱情动态信息、险情和灾情信息、会商结论信息、各级防御工作行动信息、上级领导批示信息等每天动态向局领导报告一次;将受灾情况每天向局领导报告一次。紧急情况时应加密报告频次。根据领导指示负责向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发出防御预警,督促做好防御工作。
5.应急处置
由应急处置组落实。检查组根据实际要求到各镇(街道)及局直属工程单位检查指导防御工作,参加当地抢险救灾工作。
如遇突发险情时根据局领导指示到险情现场检查、会商、研判落实处置措施,控制险情扩大。具体人员分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局领导安排确定。
(四)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御台风、洪涝或干旱灾害I级应急响应时:
在I1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局长坐镇水利局指挥,分管副局长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其他局领导带队一线检查指导各镇(街道)救灾。各股、站、室及二层单位把台风、洪涝或者干旱灾害防御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
1.组织会商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商,进一步分析防御工作重点并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必要时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介发布防御提示信息。必要时邀请水文、气象等部门参加;向区防汛办提出工作建议。
2.值班工作
除当班值班人员外,汛期轮流值班人员全员值班,增加主要局领导值班;增加局综合股、综合股一、工管站、综合股三、河长办、水保站、水政执法大队等分别安排人员每天按日常工作时间到岗值班,其余时间电话值班,随叫随到;局综合股负责做好交通车辆使用计划和司机值班计划;
本局水利工程防汛抢险技术专家组成员电话值班,不得离开钦州并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随叫随到,视情况深入水利工程灾险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其他人员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随叫随到。
股站负责人和带班局领导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
不尽之处由局主要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3.后勤保障
由后勤保障组落实。局综合股负责做好交通车辆使用计划和司机值班计划,做好水利网络和视频会议系统维护。
4.信息保障
由综合信息组落实。每2小时将台风动态信息、暴雨动态信息、水情动态信息、旱情动态信息、险情和灾情信息、会商结论信息、各级防御工作行动信息、上级领导批示信息等每天动态向局领导报告一次;将受灾情况每天向局领导报告一次。紧急情况时应加密报告频次。根据领导指示负责向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发出防御预警,督促做好防御工作。
5.应急处置
由应急处置组落实。检查组根据实际要求到各镇(街道)及局直属工程单位检查指导防御工作,参加当地抢险救灾工作。
如遇突发险情时根据局领导指示到险情现场检查、会商、研判落实处置措施,控制险情扩大。具体人员分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局领导安排确定。
五、保障措施
(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股站室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股、站、室及二层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合理调配人员,全面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支撑任务。
(二)股、站、室及二层单位必须把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纳入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保证应急期间及时上岗到位。
(三)全体干部职工均有参加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在汛期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应急期间应随时按要求参加防御应急工作。
(四)持续信息化投入,深入水利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水利监管水平,稳步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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