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8日 |
| 标 题:钦北区水利局关于对钦北区百浪岭风电场一期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北水利字〔2026〕3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8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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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金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和《钦北区百浪岭风电场一期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以下简称《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等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钦北区百浪岭风电场一期项目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大直镇等,设计安装20台单机容量2500k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0MW,年上网发电量约为12129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2426h。项目由升压站、风机机组、集电线路、道路工程等组成,总占地面积为36.34hm2,其中永久征地1.80hm2,临时占地面积34.54hm2。升压站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22°04'45.29",北纬108°24'31.81"。本项目共配备25名人员,主要是风电场的运维检修人员和升压站的运维管理人员,全部在升压站内居住、办公。钦北区百浪岭风电场一期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及广西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缓解地区电网供需矛盾,满足地区电网电力负荷增长的要求,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时风电资源的开发可节约常规能源资源的消耗,减少煤炭燃烧产生的污染排放量。因此,建设钦北区百浪岭风电场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同意钦北区百浪岭风电场一期项目取用地下水,用途为生活用水,项目取水工程类型为水井,井深为200m,井径为150mm,取水泵型号均为Y90QJ4-180/35-4.0,配套电机功率4.0kw,扬程180m,额定流量4.0m3/h,年取水总量0.21038万m3,日最大取水量77.4m3,最大取水流量为0.0011m3/s。
三、同意钦北区百浪岭风电场一期项目设置1个取水井,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新晓村委坉晓村升压站东侧15m处,水井地理坐标:东经108°24′18.85″,北纬22°04′54.53″。
四、项目退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场地冲洗退水,年排放量1531.5m³/a,退水经三级化粪池沉淀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或周边林地浇灌,不设置入河排污口,对区域水功能区、生态环境以及第三者影响较小。
五、因特殊原因水资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或项目取用水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生态与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时,要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的限制。
六、你公司要按《报告表》中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做好项目节约用水工作,并根据节水型企业标准(包括用水计量三级体系)设计、建设节水及量水设施,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取水和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请将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取水应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
八、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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