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14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北水利字〔2025〕85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4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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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
报来的《关于上报钦州市钦北区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广西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水运管〔2021〕5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5〕2号)等有关要求,经审查,现对工程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钦北区现有88座水库,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1)型25座,小(2)型60座,均为公益性水利工程。日常运行管理由2个水管单位管理9座水库,11个乡镇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按水库所属辖区管理79座小型水库。水管单位人员经费来源主要为县区级财政拨款。
二、项目选择
79座乡镇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管护的水型水库存在水库多、人员少、经费缺、管护能力不足等问题,采用购买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对水库进行专业化管护模式,实行运行管护常态化。同时,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排查隐患,对症下药基本原则,将周畔、横岭、茅坳及麻园共4座小型水库列入本年度维修养护重点项目。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同意确定的项目类型和主要建设内容,其中:
(一)购买第三方专业技术常态服务79座水库
水库常态化运行管护:水库大坝、放水设施、溢洪道、水库水位等日常巡查、记录和上报;及时清除大坝内外坝坡灌木杂草,及时清除排水沟的淤泥,保持坝面整洁;及时清除溢洪道内障碍物,保持溢洪道畅通,及时对放水设施日常维护;及时制止破坏水库设施和侵占水库水事违法行为;协助更新“水库责任人”、“防汛责任人”、“水库四图二表”等公告牌内容。
(二)年度维修养护重点项目
1.周畔水库拆除重建右侧梯级放水斜管(B管)消力池及部分梯级放水斜管,总长5.8m。
2.横岭水库重建溢洪道泄槽段左侧倒塌边墙,长度约25m。
3.茅坳水库重建输水隧洞出口倒塌灌溉渠道,长度约7m。
4.麻园水库更换放水塔进口拦污栅。
工程设计方案及其他,请按照《钦州市钦北区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实施方案》执行。
四、项目工期
本次年度维修养护重点项目和购买第三方专业技术常态服务项目79座大坝坝坡清理灌木杂草、排水沟清淤、溢洪道清淤、放水设施维护第一次施工内容在2025年12月底完成。购买第三方专业技术常态服务项目日常养护工程总工期历时一年。
五、项目预算投资
同意项目预算投资及筹资方案,工程总投资83.01万元,购买第三方专业技术常态服务项目63.20万元,年度维修养护重点项目19.81万元。项目投资为中央资金,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等相关支出,按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从严从紧据实列支。
六、项目建设管理
同意项目建设管理方案,项目实施由钦州市钦北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总负责,施工队伍选定有施工资质或有经验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派技术人员全程进行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监督,确保建设任务按期完成。项目资金由区财政统一管理,监督使用,实行报账式管理,按项目建设进度拨款。
工程完工后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水水管〔2018〕8号)文件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及时进行项目验收。
七、项目效益及建后管护
项目建成后,消除水库工程安全隐患,保障水库工程安全正常的运行,保证当地群众灌溉用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项目验收后,移交各水库管理单位,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管理,使项目工程长期能发挥效益。
附件:钦州市钦北区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预算审定表
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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