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15日 |
| 标 题:关于G7522贵阳-北海公路(南宁至北海段)吉隆水库大桥、路基对吉隆水库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北水利字〔2025〕7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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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南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G7522贵阳-北海公路(南宁至北海段)吉隆水库大桥、路基对吉隆水库安全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工程建设单位:广西新南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吉隆水库1-5号水库大桥及路基工程。
(三)工程建设地点:吉隆水库。
(四)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表1-1 各桥梁起始点控制坐标表
|
序号 |
名称 |
所属县(区) |
涉及河流 (湖库) |
起点、终点坐标 |
全长 |
|
1 |
吉隆水库1号大桥(左幅) |
钦北区 |
吉隆水库 |
X =2454022.986 Y =536715.803 X = 2453745.991 Y = 536755.886 |
287 |
|
吉隆水库1号大桥(右幅) |
X = 2453988.509 Y = 536696.416 X =2453791.673 Y =536731.602 |
207 | |||
|
2 |
吉隆水库2号大桥(左幅) |
X = 2453585.832 Y = 536772.315 X =2453174.243 Y =536852.506 |
427 | ||
|
吉隆水库2号大桥(右幅) |
X =2453603.406 Y =536757.193 X =2453192.813 Y =536842.912 |
427 | |||
|
3 |
吉隆水库3号大桥(左幅) |
X =2453127.522 Y =536867.273 X =2453033.044 Y =536900.031 |
107 | ||
|
吉隆水库3号大桥(右幅) |
X =2453126.618 Y =536864.613 X =2453032.522 Y =536898.457 |
107 | |||
|
4 |
吉隆水库4号大桥(左幅) |
X =2452957.985 Y =536927.708 X =2452732.036 Y = 537008.549 |
247 | ||
|
吉隆水库4号大桥(右幅) |
X =2452957.647 Y = 536926.803 X =2452769.996 Y =536995.954 |
207 | |||
|
5 |
吉隆水库5号大桥 |
X =2452314.621 Y =537096.308 X =2451897.014 Y =537141.062 |
427 | ||
|
6 |
K65+417.8路基 |
X=2451439.976 Y=537212.232 X=2451294.848 Y=537249.143 |
150 |
吉隆水库1号大桥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山宅村北侧约 1.2km。拟建桥梁分左右幅,左幅起点桩号ZK62+785.5(X=2454022.986 Y=536715.803),终点桩号ZK63+072.5(X=2453745.991 Y=536755.886),桥长为287m,桥宽为26m,孔数孔径为2×(5×20)+ (4×20);右幅起点桩号K62+804.5(X=2453988.509 Y=536696.416),终点桩号K63+011.5(X=2453791.673 Y=536731.602),桥长为207m,桥宽为26m,孔数孔径为2×(5×20)。桥梁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约32°,桥梁分左右幅,河中桥墩跨径为20m,左幅0#、14#墩台及右幅0#、10#位于库汊汊尾两岸台地及山地上。上部结构拟采用装配式预制预应力连续T梁,下部结构墩台及基础拟采用矩形盖梁柱式墩、桩基础及桩柱式台、U台、桩基础,每排桥墩设有4根墩柱,左幅0#、14#桥台墩柱直径为1.5m,1#~3#和11#~12#桥墩墩柱直径为1.3m,4#~10#桥墩墩柱直径为1.6m,13#桥墩墩柱直径为1.5m;右幅0#、10#桥台墩柱直径为1.5m,1 # ~9#桥墩墩柱直径为1.3m。桥梁梁底标高约为55.0-56.8m,最低桩基础标高为17.8m。
吉隆水库2号大桥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山宅村东北侧约 0.5km。拟建桥梁分左右幅,左幅起点桩号K63+226.5(X=2453585.832 Y=536772.315),终点桩号K63+653.5(X=2453174.243 Y=536852.506),桥长为427m,桥宽为26m,孔数孔径为3×(5×20)+ (6×20);右幅起点桩号K63+194.5(X=2453603.406 Y=536757.193),终点桩号K63+621.5(X=2453192.813 Y=536842.912),桥长为427m,桥宽为26m,孔数孔径为3×(5×20)+6×20。桥梁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约53°,桥梁分左右幅,河中桥墩跨径为20m,左幅0#、21#墩台位于库汊汊尾两岸台地及山地上,右幅0#、21#墩台位于库汊汊尾两岸台地及山地上。上部结构拟采用装配式预制预应力连续T梁,下部结构墩台及基础拟采用矩形盖梁柱式墩、桩基础及桩柱式台、U台、桩基础,每排桥墩设有4根墩柱,左幅0#、21#桥台墩柱直径为1.5m,11#、12#和20#桥墩墩柱直径为1.5m,1#~10#、13#~19#桥墩墩柱直径为1.3m;右幅0#、21#桥台墩柱直径为1.5m,11#桥墩墩柱直径为1.5m,1#~10#、12#~20#桥墩墩柱直径为1.3m。桥梁梁底标高约为49.8-52.7m,最低桩基础标高为19.3m。
吉隆水库3号大桥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山宅村东北侧约 0.3km。拟建桥梁分左右幅,左幅起点桩号ZK63+695.5(X=2453127.522 Y=536867.273),终点桩号ZK63+802.5(X=2453033.044 Y=536900.031),桥长为107m,桥宽为26m,孔数孔径为5×20;右幅起点桩号K63+684.165(X=2453126.618 Y=536864.613),终点桩号K63+791.165(X=2453032.522 Y=536898.457),桥长为107m,桥宽为26m,孔数孔径为5×20。
桥梁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约83°,河中桥墩跨径为20m,0#、5#墩台位于库汊汊尾两岸台地及山地上。桥墩采用柱式墩,每排桥墩设有4根墩柱,0#、5#桥台墩柱直径为1.5m,1#~4#桥墩墩柱直径为1.3m。桥梁梁底标高约为50.0-50.4m,最低桩基础标高为24.6m。
吉隆水库4号大桥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山宅村东北侧约 0.3km。拟建桥梁分左右幅,左幅起点桩号ZK63+875.5(X=2452957.985 Y=536927.708),终点桩号ZK64+122.5(X=2452732.036 Y=537008.549),桥长为247m,桥宽为26m,孔数孔径为2×(6×20);右幅起点桩号K63+864.226(X=2452957.647 Y=536926.803),终点桩号K64+071.226(X=2452769.996 Y=536995.954),桥长为207m,桥宽为26m,孔数孔径为2×(5×20)。桥梁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约60°,桥梁分左右幅,河中桥墩跨径为20m,左幅0#、12#及右幅0#、10#墩台位于库汊汊尾两岸台地及山地上,。桥墩采用柱式墩,每排桥墩设有4根墩柱,左幅0#、12#桥台墩柱直径为1.5m,1#~11#桥墩墩柱直径为1.3m;右幅0#、10#桥台墩柱直径为1.5m,1#~9#桥墩墩柱直径为1.3m。桥梁梁底标高约为51.0-51.7m,最低桩基础标高为7.8m。
吉隆水库5号大桥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山宅村东南侧约 0.5km。拟建桥梁左右幅起点桩号K64+531.5(X=2452314.621 Y=537096.308),终点桩号K64+958.5(X=2451897.014 Y=537141.062),桥长为427m,桥宽为26m,孔数孔径为3×(5×20)+6×20。 桥梁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约63°,桥梁分左右幅,河中桥墩跨径为20m,0#~21#墩台位于库汊汊尾两岸台地及山地上。桥墩采用柱式墩,每排桥墩设有4根墩柱,左幅0#、21#桥台墩柱直径为1.5m,12#、13#桥墩墩柱直径为1.5m,1#~11#、14#、19#~20#桥墩墩柱直径为1.3m,15#~18#桥墩墩柱直径为1.6m;右幅0#、21#桥台墩柱直径为1.5m,1#~14#和18#~20#桥墩墩柱直径为1.3m,15#~18#桥墩墩柱直径为1.6m。桥梁梁底标高约为55.6-56.1m,最低桩基础标高为5.8m。
K65+417.8路基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贤架村那怀屯旁,第一级填方高度约为8m,坡度为1:1.5,第二级填方高度约为12m,坡度为1:1.75。
二、工程安全要求
(一)你公司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二)你公司应做好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和防汛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有关防御措施,并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建设时应严格落实防汛应急预案中的各项措施,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应充分考虑洪水影响,同时加强预警预报,洪水来临前及时撤离人员、可移动设施等确保防洪安全。
(三)项目工程做好水土保持措施,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新建公路两侧应及时做好排水,确保岸坡稳定,防止雨水渗入地下,对现有水库的输水隧洞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四)路基施工采用大型机械设备震动或碾压作业时,应避免产生较大震动影响坝体和岸坡结构安全,严禁采用爆破等振动剧烈的施工方式,确保大坝、输水隧洞、库区等涉水设施的安全稳定。
三、工程建设对水工程安全影响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建设项目对水工程安全影响分析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建设不存在与防洪规划、航道规划、港口规划等规划冲突的情形,不影响吉隆水库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要求。
(二)本次评价5座大桥和1处路基,采用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设计,满足《防洪标准》要求。设计桥梁底标高高于计算的允许最低梁底高程,墩台基础埋深大于要求的最小埋深,均满足《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要求,符合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
(三)本工程建设后,对水库运行管理有一定的影响,增加协调性部门及管理工作量,但是考虑到桥梁工程的建设对政治、经济的发生产生深远的影响,对水库运行管理方式的影响可协调处理。
(四)本工程桥梁施工方案基本可行,但需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根据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分析,工程施工进度和工期安排基本合理,采用“一个枯水期施工”基本可行。但本工程的危险性和主要风险发生在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过程只是在设计洪水位高程以上的水库边坡局部开挖,对水库的安全没有影响,建议工程施工期间,应关注天气预报,加强水情观测,做好现场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特别是遭遇非常天气或超标准洪水时,确保施工期间防洪稳定、安全。并应考虑做好极端异常气候时的施工度汛应急预案。
(五)施工期间和运行期间的各项技术安全指标均应达到规范要求。工程建成后,通过对主要建筑物渗流、稳定等安全评价项目进行计算分析,如各项技术安全指标均达到规范要求,则表明对现有水库的各建筑物安全无影响。
(六)本项目已经开展了防洪评价,施工期和运营期对防汛影响较小,对水库的防汛抢险无影响。
(七)本工程建设后,对水库运行管理有一定的影响,增加了协调性部门及管理工作量,但是考虑到桥梁工程的建设对政治、经济的发生产生深远的影响,对水库运行管理的方式的影响可协调处理。
(八)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及运行过程中,均对水库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通过一系列的处理措施能最大限度解决工程对水库水环境的影响。总体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较小。
(九)随着平陆运河开通运营以及临港产业园建设,吉隆水库下一步有可能作为饮用水源。如果吉隆水库作为饮用水源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需要优先保障地方发展,如严格限制危化品运输等。
四、防治与补救措施
(一)工程建设对水库具有一定影响,你公司应及时对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岸坡等按防洪标准进行修复。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应加强工程附近岸坡的安全稳定性观测,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如遇险情应及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的防治与补救措施,确保岸坡安全稳定。
(二)在水库范围内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施工垃圾、杂物、弃渣需运至合法指定区域,施工完成后必须及时彻底清除施工相关设施和物体,避免对水库行洪造成不利影响和污染水体。
五、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涉及其它问题应向有关部门申报。工程的性质、地点、规模、建设方案等较大变动时,应重新办理水行政许可审批。
(二)新建公路建成后,其保护范围与已建的水库保护范围有重叠,公路运营单位不得影响吉隆水库后续除险加固等工程的实施。
(三)工程建设对第三者合法权益有影响的,由你公司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责任,防止产生水事纠纷;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项目竣工验收时,需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基本不影响吉隆水库安全,基本同意该项目对水库安全影响评价结论。
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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