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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钦州市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向社会公布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钦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钦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和程序,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每个环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全面。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等工作制度,并制定了《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工作制度》,对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安全。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2018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组织编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准确在政务公开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修订和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方便公众了解我局的相关信息。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继续做好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在局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了《钦北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钦北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推进审计信息公开。我局按上级和本级审计机关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与审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将主动公开类文件在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70条,同时向区政务中心,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材料。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接到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加强了规范操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通过自查也发现存在不足之处,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
2019年将着力加强信息发布,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进一步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并使其再上新台阶。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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