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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1-14 00:00     来源:钦北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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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结工作的通知》(钦北政信办发〔20161)文件的要求,我局主要对今年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进行检查。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部门一项重要工作,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注意收集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审核和把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更新部门信息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25条信息,并积极参加区举办的信息公开会议、培训等,及时稳妥做好各类信息汇总报送工作。在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民生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的同时,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在审核后第一时间上网发布,并同时报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和档案局。2015年我局未出现政府信息泄密事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发生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该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主动公开信息的总体数量和范围等方面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有时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情况。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同时,要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正确公布相关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提高公众对我局信息公开的知晓率,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序、高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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