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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01-08 00:00     来源:钦北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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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钦州市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3年我局调整了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钦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内容保障制度》、《钦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钦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应急安全制度》、《钦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运行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不断修改完善《钦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钦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

二、围绕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今年我局积极推进部门财政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遵循“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认真开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定《钦北区审计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强化对信息发布渠道的监督管理,年内未发现涉及我局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发布各类信息共42条,包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单位领导机构基本信息、工作流程、法规条例、审计动态等,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三个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本局政府信息。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今年来,我局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将本局部分非保密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审计工作动态、审计法律法规等重要信息。通过门户网站的专栏信息,社会公众可以获得我局政务工作的部分非保密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3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现象。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的接待场所设在本局办公室。今年来,没有发生对接待场所进行建设、完善、维护情况,也没有社会团体、市民到接待场所进行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栏公开形式单一,公开的内容相对较少。为此,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4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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