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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现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行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公开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钦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钦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钦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运行管理制度》、《钦北区审计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钦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钦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编制了《钦北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钦北区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了更新。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外公开了钦北区审计局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机构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设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审计工作动态、政府信息等,方便群众查询。
(四) 依托电子政务,积极推进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
适应电子政府信息化的发展趋势,我局把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通过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我局的部分非保密信息得到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审计动态、审计简报、法律法规等重要专栏。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专栏信息,获得我局政务活动非保密信息。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市、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市、区中心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关于全区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意见和通知》(桂政办函〔201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78号)、《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严格掌握审计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好审核关和保密关,该公开的按要求公开,不该公开的不予公开。及时做好信息的跟踪和更新工作,防止信息公开不当发生泄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已形成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公布信息的主动公开渠道,公开我局政务和事务信息。目前为止,我局在政府网站公开目录、公开信息共计26条,做到更新及时、准确,不出现虚假、不完整的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我局2012年没有受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
(二)申请处理情况:我局2012年没有申请处理情况。
五、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没有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对《条例》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还不够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
我们正视存在问题和不足,通过研究讨论,决定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按照《条例》和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完善我局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网上公开、网上查询、网上监督;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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