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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6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自治区、市和区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市和区本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有关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交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及乡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国家、自治区、市和区本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市、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人民政府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5.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6.区国有企业、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区人民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7.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和其它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根据上级审计部门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审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承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出的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等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检查国有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国有企业财务,查阅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国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利益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的情况。检查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 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审计局本级(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2个,代管事业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北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钦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钦北区公共投资结算中心。其中钦北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纳入钦北区审计局本级预算。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综合股共2个股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6年钦北区审计局本级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5名,实有在职人员5人,人才引进人员0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7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编制数5名,编内实有在职5人,后勤人员1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7人。
2.钦北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编制数7名,编内实有在职7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聘用人员10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6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总预算289.36万元,支出总预算289.36万元。总收入较上年预算数218.36万元,增加71.00万元,增长32.5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对应的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同步增长。总支出较上年预算数218.36万元,增加71.00万元,增长32.52%,主要原因是为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水平,保障各项职能履行,相应的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6年总收入289.36万元,较2025年度预算数218.36万元,增加71.00万元,增长32.52%,收入总预算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对应的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同步增长;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9.36万元,占总收入100.00%。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6年支出总预算28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54%,同比增加61.00万元,增长27.94%;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6%,同比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支出总预算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为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水平,保障各项职能履行,相应的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41%,比上年增加65.82万元,增长38.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9%,比上年增加1.78万元,增长6.9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7.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0%,比上年增加1.40万元,增长21.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5.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1%,比上年增加2.01万元,增长14.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79.36万元,占支出预算96.54%,比上年增加61.00万元,增长27.94%。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52.64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90.44%,比上年增长60.00万元,增长31.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费用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12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6.49%,比上年增长2.20万元,增长13.82%,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购买和日常维修等费用增加,所以支出比上年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0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3.08%,比上年减少1.20万元,减少12.24%,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0.00万元,占支出预算3.46%,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100.00%,比上年增长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支出。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36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行政运行228.45万元,比上年增加55.82万元,增长32.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
审计管理7.00万元,比上年增加7.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审计项目增多,外出审计调查勘察差旅费等费用增加。
其他审计事务支出3.00万元,比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中介协审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行政单位离退休8.65万元,比上年减少1.19万元,下降12.0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所以支出比上年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82万元,比上年增加2.97万元,增长18.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
行政单位医疗7.81万元,比上年增加1.40万元,增长21.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
住房公积金15.64万元,比上年增加2.01万元,增长14.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0.44万元减少0.44万元,下降100.00%,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所以“三公”经费比去年减少。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同比减少0.44万元,下降100.00%,主要用于有关领导到我区开展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0.0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0.0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0.0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228.4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44万元,下降100%,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持平;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减少0.44万元,下降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无。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
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 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3个,预算资金1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2026年审计业务专项管理费4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投入4万元审计业务专项管理经费,审计人员下乡调查取证差旅费、审计培训等,完成9个审计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1个,专项审计1个,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1个,财务收支审计5个,重大项目跟踪审计1个)。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至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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