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钦北区审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钦北区审计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5-07-23 17:58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自治区、市和区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市和区本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有关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交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及乡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国家、自治区、市和区本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市、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人民政府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5.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6.区国有企业、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区人民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7.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和其它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根据上级审计部门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审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承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出的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等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检查国有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国有企业财务,查阅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国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利益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的情况。检查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钦北区审计局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综合审计股),下辖事业单位2个,包括:钦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钦北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代钦北区人民政府监督指导事业单位1个:钦北区公共投资结算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和下属二层单位钦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代钦北区人民政府监督指导事业单位1个:钦北区公共投资结算中心,3个单位。钦北区审计局是机关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独立核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行政人员4人,退休人员8人,合计12人。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其中,二层机构钦北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不独立核算,纳入局核算,年末实有事业编7人,其他聘用人员11人;钦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独立核算单位,年末实有事业编制8人,其他聘用人员12人;钦北区公共投资结算中心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独立核算单位,年末实有事业编制2人,其他聘用人员8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51.35万元,同比减少8.93万元,下降1.9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451.3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8.93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的。

(二)支出总计 451.35万元,同比减少8.93万元,下降1.9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375.9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其它工资福利、办公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91万元,增长0.78%,主要原因是受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因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较2023年有所增加所以总体相较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8.6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3.33万元,增长9.99%,主要原因是受人员变动及,所以较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有所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7.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购买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4.56万元,下降20.22%,主要原因是受人员变动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不再缴纳,所以较2023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有所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18.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9.3万元,下降33.18%,主要原因是受人员变动及住房公积金未能及时拨付所以相较2023年度住房保障支出(类)有所减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14万元,项目支出79.2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169.57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审计管理6.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外出审计调查勘察差旅费等。

3.信息化建设12.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购置办公设备、工程软件及工程审计软件升级等信息费。

4.事业运行138.2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其他审计事务支出49.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聘请中介公司协审费、聘用人员劳务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6.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88万元,主要用于对本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2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8.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5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出。

9.行政单位医疗8.38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 事业单位医疗5.03万元,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1.公务员医疗补助4.5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2.住房公积金18.74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9.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6万元,支出决算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9%;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加1.59万元,增长256.4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我单位2023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持平。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同比增加0.96万元,增长228.57%。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持平。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皆为0。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皆为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同比增加0.96万元,增长228.57%。主要原因是:工程审计项目增加,下乡勘察次数增加,燃油费增加。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审计项目增加,下乡勘察次数增加,燃油费增加。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62万元,增长295.24%。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及兄弟单位到我单位实地调研指导及学习交流公务接待。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个批次、共计81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个批次、81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没有公务接待支出预算。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及兄弟单位到我单位实地调研指导工作及学习交流较多,所以产生的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9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73万元,增长16.08%。主要原因是:办公耗材等支出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共有车辆1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451.35万元,执行数451.35万元。自评得分为90分,评级为二等。从自评情况来看: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7个,项目支出总额79.20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1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9.2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某些做法创新能力不强,缺乏主动适应接受的能力,往年的评价结果部分应用不到位,评价与应用的良性循环未达到理想的效果。项目经费综合性和交融性强,部分项目工作所开支费用难以分开,增加资金使用风险性,同时给绩效评定带来一定的难度,各项工作支出所产生的效果一时难以研判,效益模糊不清,指标和标准设置很难得到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强创新和主动适应接受的能力,改变墨守成规、照搬照套的做法,强化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制定严格的目标计划,深化制度改革,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实行跟踪管理,持续问效,推进职能有效履行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聘请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67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86.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投入26万元聘用人员经费,支付聘用人员项目提成工资;严格把关,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有序进行,通过工程审计,有效遏制高估冒算、虚假工程等问题,2024年完成50个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审计率约8%。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17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7.55分。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与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支出总体自评90分以上,绩效指标完成100%

(三)2024年度钦州市钦北区审计局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23347562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