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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自治区、市和区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市和区本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有关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交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及乡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国家、自治区、市和区本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市、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人民政府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5.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6.区国有企业、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区人民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7.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和其它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根据上级审计部门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审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承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出的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等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检查国有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国有企业财务,查阅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国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利益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的情况。检查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审计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事业单位2个,指导监督管理事业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北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钦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指导监督管理事业单位钦北区公共投资结算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综合股共2个股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钦北区审计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23名,实有在职 人员23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8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人,聘用人员29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局机关编制数5名,实有在职5人,人才引进人员2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8人。
(二)局直属事业单位钦北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编制数7名,实有在职7人,聘用人员10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三)局直属事业单位钦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编制数8人,编内实有在职7人,聘用人员11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四)局指导监督管理事业单位钦北区公共投资结算中心,编制数3人,编内实有在职2人,聘用人员8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第二部分:钦北区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北区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523.65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0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的差异。2024年支出总预算523.65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2.08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的差异。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523.65万元,同比减少11.14万元,下降2.0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3.65万元,同比减少11.14万元,下降2.08 %。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在职人员2人引起的工资福利费减少,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52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21%,同比增加15.70万元,增长3.69%;项目支出82.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79%,同比减少26.85万元,下降24.51%。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427.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58%,同比减少22.17万元,下降4.9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47.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8%,同比增加6.40万元,增长15.56 %。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2.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2%,同比增加2.21万元,增长10.82%。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6.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2%,同比增加2.41万元,增长10.0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40.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21%,同比增加15.70万元,增长3.6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7.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22%,同比增加14.07万元,增长3.6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92%,同比减少1.57万元,下降4.8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86%,同比增加3.20万元,增长34.0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2.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79%,同比减少26.85万元,下降24.5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0.45%,同比减少14万元,下降21.8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7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9.55%,同比减少8.50万元,下降20.6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4.35万元。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2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40.9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2.7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7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运行16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33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保证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审计管理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外出审计调查勘察差旅费等。
4.信息化建设14.8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购置办公设备、工程软件及审计软件升级等信息费。
5.其他审计事务支出62.8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中介协审费、聘用人员劳务费、培训费等。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9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7.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6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对本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7.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事业单位医疗5.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公务员医疗补助9.4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照医疗资金渠道给予适当补助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形式。
11.住房公积金26.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同比持平。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6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60万元,比上年预算3.84万元减少0.24万元,同比下降6.25%。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所以“三公”经费比去年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1.60万元,同比减少0.24万元,下降13.04%。主要用于有关领导到我区开展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所以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2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2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79.14万元,都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3.36万元,同比减少2.96万元,下降46.84%,其中:集中采购1.3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0.48%,同比减少2.96万元,下降68.52 %;分散采购预算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9.52%,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3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下属事业单位钦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 1 辆,实有车辆 1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1辆,其中:局本级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局下属两个二层机构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 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局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0个,预算资金82.71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聘请人员经费3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投入30万元聘用人员经费,支付聘用人员项目提成工资;严格把关,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有序进行,通过工程审计,有效遏制高估冒算、虚假工程等问题,2024年预计完成60个审结项目,审计率约8%,审减金额约200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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