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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城司法所

2025-02-24 10:30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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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管理本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指导管理本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衔接、管理、安置、帮教等工作;

(四)管理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教育、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矫正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朱惠宗;联系电话:0777-5406148;地址:板城镇新街6号政府大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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