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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5-02-24 09:25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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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办理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因不服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向市申请裁决案件的答复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负责人:王筱雅;联系电话:0777-2823378;地址:钦北区新城二十二路百利华庭二区旁钦北区司法局2楼2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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