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7 00:00
来源:钦北区司法局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7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9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75万元,比2018年预算15.05万元增加0.7万元,同比增长4.6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增加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增加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6.75万元,同比增加0.3万元,增长4.65%。增加的原因是年内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区调研考察、交流学习创新基层司法办案(业务)的活动次数增多。主要是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区调研考察、交流学习创新基层司法办案(业务)活动所需开支的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9万元,同比增加0.4万元,增长4.65%。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了0.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9万元,同比增加0.4 万元,增长4.65%。原因是年内法制宣传、基层办案、维稳等工作任务量加大,致使车辆燃油费和维修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钦州市钦北区司法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