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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理,现将我单位办理钦北区政协七届第五次会议第2025023号提案会办意见报告如下:
一、关于“鼓励多方参与,打造共建共治格局”的建议
(一)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
区司法局积极履行人民调解指导工作职责,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构建联动机制。目前北区已形成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司法行政、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参与的联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与衔接流程。具体到区司法局,制定和不断完善《钦北区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规范纠纷案件归口调解、联合调解等程序。二是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区司法局具体负责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各镇(街道)司法所负责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镇(街道)、村(居)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以村(居)调委会为基础,以镇(街道)调委会为骨干,区司法局为龙头的三级调解网络体系。同时,因地制宜,在民族聚集地贵台镇打造“汉壮”双语调解模式,全镇共有68名人民调解员能够熟练地运用“汉壮”双语开展调解工作;与区人民法院联合在大寺镇创建了壮汉双语法律援助工作站(现已升级为民汉双语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小董镇创建了家事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引入社会组织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协调整合辖区社会律师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纠纷调解等服务。目前已实现全区184个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配合区委政法委建设区级综治中心。2025年6月19日,区综治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我局作为常驻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律师和法律首席咨询专家进驻区综治中心,并成立了区级调解工作专班。
(二)完善激励机制建设,充分调动人民调解队伍积极性
一是积极配合上级开展评优活动,向上级推选秀人民调解组织和优秀人民调解员,并加以宣传形成示范效应。2023年以来我区有1名人民调解员荣获全国模范调解员荣誉称号,1名调解员荣获全市调解工作先进个人,4个人民调解组织荣获全市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二是落实上级关于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保障经费的指导意见,区司法局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以案定补”经费按照“一案一补”、“谁调解,补助谁”的原则发放。
二、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提升基层法治效果”的建议
(一)强基铸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政治领航,夯实执法思想根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序组织全区行政执法骨干参加业务培训。2023年以来加强政治与业务培训,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组织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等活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同时,依托线上平台,如组织参与“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在线培训”“法治教育网学习”等,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实现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的双提升,为规范执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
2.严管厚育,锻造素质政法队伍。一是严把“准入关”,积极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执法队伍,充实执法力量。2023 - 2025年期间,钦北区新增行政执法人员603人,持证人数达1031名,执法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稳步提升。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和镇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发挥“头雁效应”,如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高持证率单位成为示范典型,引领全区执法队伍建设。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执法证件换发、补发工作,2023年以来为105名执法人员进行换补证,确保执法证件管理规范有序,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推动执法队伍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迈进。
(二)强化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靶向整治,净化行政执法环境。聚焦执法程序、实体、作风等关键环节,综合运用自查自纠、专项监督检查等手段,对执法不规范、“逐利执法”“粗暴执法”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与整治。特别是在涉企行政执法领域,加大线索摸排力度,严厉打击乱检查、乱收费等行为,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同时,积极推广优秀执法案例,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违章建筑为企业项目清障的典型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执法水平整体提升。
2.健全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2021年以来,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于每年1月10日前在政府门户网公开本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年报,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协调做好“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工作,各涉企行政执法单位均已按要求在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上的“公示专项”上传录入相关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情况和行政检查事项依据,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3年以来,钦北区每年均按照上级要求在广西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通过专业人员组成评查工作组,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抽查,提升执法质量。四是推动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在辖区14个镇(街道)司法所加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牌子,明确区、镇(街道)各级监督责任人员,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形成区、镇(街道)两级联动的监督纽带。五是加强部门联动,创新监督方式,2024年12月印发《钦州市钦北区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实施方案》,与12345热线建立合作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进执法监督工作。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精神融入社会肌理
1.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一是着重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放松,不断充实基层法治队伍。从基层司法所选派16名司法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要求年内到挂点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不少于4课时,实现挂点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二是开展校园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防溺水、防性侵、防止校园欺凌等各项法治宣传。近几年来,钦北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钦北区委政法委每年9月份印发的《钦北区校园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主题日活动方案》,积极完成当年所负责三个镇辖区内所有小学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全覆盖。2023年以来,钦北区司法局到辖区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47场次。通过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从小树立尊法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农村地区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分业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钦北区司法局积极发动宣传车共30场次分别到平吉、长滩、大直等镇街道、村庄,通过广播滚动播放预防养老诈骗、房屋征收有关政策以及《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白话版、普通话版,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遇事要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或寻求政府帮助解决问题。同时积极推动线上法治宣传,通过新浪微博“钦北普法”推送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法律知识问答等,针对财产纠纷、邻里纠纷、借贷纠纷、土地山林纠纷等常见的问题由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咨询解答,实现随时随地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发挥“三官一律”工作室的作用,积极安排律师配合区委政法委推进“三官一律”进网格,目前区司法局和14个镇街道均设立了“三官一律”工作室,通过“政法力量+网格”服务模式,将群众的困难诉求解决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2023年以来,钦北区司法局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09场次,活动中解答法律咨询10550人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48条,向群众发放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禁毒防艾、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防溺水、防诈骗、反邪教、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安全等资料18万余份。
3.加强村(社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一是将法治教育纳入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落实每个村(居)委有5名(含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目前钦北区184个行政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共972名。“法律明白人”作为基层依法治理的一线力量,在日常的基层依法治理、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助力基层依法治理。2023年以来组织“法律明白人”开展培训共计17场次,通过培训倡导大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还要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4.“文艺演出+法治教育”进社区,丰富法治文化建设内容。2025年4月11日,由自治区司法厅主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钦北区司法局等单位承办的2025年“广西三月三•法治伴你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踏春运河•法韵钦北”普法宣传文艺演出活动在钦北区平吉镇龙湖小区开展。活动通过“文艺+普法”的创新形式,将法律知识融入舞台表演,为观众呈现了一场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交融的视听盛宴,实现法治宣传与文化惠民深度融合,取得显著成效。
三、关于“推进数字赋能,激发社会治理活力”的建议
为提高司法行政效率,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区司法局积极推动智慧司法网上平台运用向基层延伸。近年来,我局先后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3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置了智慧司法设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服务终端机和“互联网+”智能展示平台,在16个村委(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窗口配置了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服务终端机。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如何操作设备,由工作人员向来访群众宣传网上平台功能并引导群众如何操作,让群众享受到智能化基层服务带来的便捷。
钦州市钦北区司法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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