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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钦北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025015号提案涉及钦北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建议有“强化源头预防化解,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多元化解综合治理机制”,现将我单位办理该提案会办意见报告如下:
一、积极配合综治中心建设
自收到区委政法委关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相关文件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2025年6月19日,区综治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我局作为常驻单位已派工作人员、律师和法律首席咨询专家进驻区综治中心,并成立了区级调解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负责协调处理区综治中心受理的涉及司法行政系统职责范围的疑难矛盾纠纷。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区委政法委推动镇级和村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二、建立健全三调联动机制
一是贯彻落实“321”纠纷调解机制,即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采取村级调解组织调解3次,镇级调解组织调解2次,区级调解组织调解1次的逐级递进闭环处理流程,坚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二是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衔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强调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争取通过人民调解将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不应当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的纠纷,或者经多次调解仍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要求人民调解组织正确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同时,加强与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门开展行政调解过程中需要人民调解组织协助的,人民调解组织均积极配合,提供有相关调解经验的调解员参与调解或者提供调解意见,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过程中需要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门支持的,也会积极向其寻求帮助。法院引导当事人到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人民调解组织经认真甄别纠纷是否适用人民调解后,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及时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诉求。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部门联动联调原则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
强化人民调解指导工作,通过分析研判例会、个案指导、调解员业务培训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的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聚焦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处置的坟山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坚持常态化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基础上,每年的清明、重阳期间开展坟山纠纷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坟山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和稳控。加强部门联动联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协助公安、自然资源、林业、妇联等调解由其主管的矛盾纠纷,形成既有职责分工明确,又有紧密配合协作的工作格局。及时梳理甄别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及时办理信访事项。
2025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共计643件,调解成功636件,调解成功率98.9%,未化解的均已进行稳控,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不当引发民转型案件。各相关股(室)、中心共受理信访件4件,按时按要求办结4件(其中1件是上年度受理),1件正在办理中,未出现信访人就同一事项重复信访、涉法涉诉、超期办理等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司法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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