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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的相关要求编制,内容涵盖2012年钦州市钦北区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情况。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度钦州市钦北区工商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工商局、钦州市人民政府及钦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钦北区工商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谢基伟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常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法规股、财务股、企个股、经检大队、食品股、12315中心、市场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配备3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对内的组织协调、对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和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工作。办公室设2人为日常工作联络员,负责相关政府信息的归集和提交。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性和规范化,钦北区工商局制定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为了有效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钦北区工商局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管理,在年终与贯标、目标、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一并考核。
(三)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技能,钦北区工商局有关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在日常工作中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关法规、制度、文件进行学习,强化了责任意识,提高了业务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钦北区工商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钦北区工商局把自治区工商局门户网站“广西红盾网”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钦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并结合工商业务的特点,钦北区工商局设立企业登记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2012年度共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0余件,均为查询企业基本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12年,我局尽管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明显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012年,钦北区工商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快信息更新速度,进一步缩短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间,及时、准确地将涉及民生、民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二〇一三年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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