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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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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实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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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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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生产、经营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推进全区消费环境建设,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指导钦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区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健全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依职权统筹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钦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食盐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食盐生产、经营及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用盐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及有关单位执行食盐的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全区食盐抽检、质量安全稽查及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保障食盐质量安全。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并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 (十五)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八)负责全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九)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依法承担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查处医疗器械、化妆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十二)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十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的战略、政策。衔接自治区、市的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区区域经济合作工作。 (二十四)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商贸物流体系建设。 (二十四)拟定本级区域性内贸流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二十五)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六)组织实施自治区下达本区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外对本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申诉工作。 (二十七)负责本级区域性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区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与政策措施。 (二十八)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本级区域性外商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 (二十九)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核准本区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负责本区商务出国(境)团组考察的初审和报批事项,协助组织本区商务出访活动。 (三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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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文字、安全、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宣传、督查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绩效考评、综治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及信息化建设。负责本系统党建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统一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卫生健康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编报单位的预决算。承担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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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办通[2024]72号 |
办公室 |
庞庭翠 |
0777—2820376 |
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办公区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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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办案、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拟定并实施全区打假工作方案。组织重点产品专项打假、打假重点区域专项整治。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打击传销工作。承担全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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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股 |
吴宗真 |
0777—281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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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经营者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商标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依法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和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承担全区知识产权、专利的教育培训和宣传普及工作。承担组织协调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相关工作。 |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
黄议锋 |
0777—28553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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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核发营业执照。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牵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执行上级拟定的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信用分类管理和牵头信息公示、归集共享、联合惩戒工作。负责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以及牵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依法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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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信用监管股 |
方丽丽 |
0777—28564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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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协助打击网络交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全区消费环境建设,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拟订12315投诉举报处理的制度措施,开展市场监督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负责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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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股 |
魏曙升 |
0777—2855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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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和规划、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服务质量监测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实施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依法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配合上级部门促进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负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监督全区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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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管股 |
黎善理 |
0777—28553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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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 |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 |
韦日红 |
0777—28278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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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依职权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具体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督查考核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钦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
协调和应急管理股 |
黄玉勇 |
0777—28552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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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掌握分析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食品(含特殊食品与食盐)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区食品(含特殊食品与食盐)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实施食品(含特殊食品与食盐)生产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
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股 |
黄品才 |
0777—28552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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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分析研判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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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餐饮安全监管股 |
梁德寿 |
0777—28552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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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承担监管和指导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组织指导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依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依职责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配合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
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股 |
谢子珊 |
0777—28552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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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拟订本级区域性内贸流通发展规划,负责提出年度和阶段性商务工作安排建议。负责本级区域性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工作。指导和监督本级区域性各种经贸活动。拟定中央下达及地方安排的各项内外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管理。承担再生资源回收监督管理及追溯体系建设。拟订本级区域性对外贸易(含加工贸易、边境贸易、服务贸易)发展战略与规划。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的申报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本级区域性对外贸易运行状况,提出相关措施建议。牵头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和本区接受国际无偿援助的管理。指导商业聚集区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承担本级区域性内贸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规范成品油流通,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协调下属企业管理工作。 |
商务股 |
覃露 |
0777—28502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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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负责基础性的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
子材市场监管所 |
陈彦丞 |
0777—2820116 |
钦北区子材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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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负责基础性的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
鸿亭市场监管所 |
梁森 |
0777—2891315 |
钦北区鸿亭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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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负责基础性的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
长田市场监管所 |
韦昌雄 |
0777—2821905 |
钦北区长田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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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负责基础性的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
小董市场监管所 |
罗雨文 |
0777—5686686 |
钦北区小董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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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负责基础性的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
大寺市场监管所 |
黄远春 |
0777—5711938 |
钦北区大寺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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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负责基础性的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
贵台市场监管所 |
杨大谈 |
0777—5781251 |
钦北区贵台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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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负责基础性的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
平吉市场监管所 |
陈进 |
0777—5610322 |
钦北区平吉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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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负责基础性的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
大垌市场监管所 |
王道南 |
0777—5517322 |
钦北区大垌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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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负责基础性的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
青塘市场监管所 |
黎院泽 |
0777—5971367 |
钦北区青塘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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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负责基础性的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
长滩市场监管所 |
黄强 |
0777—5312898 |
钦北区长滩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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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负责基础性的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
大直市场监管所 |
胡礼达 |
0777—5817865 |
钦北区大直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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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负责基础性的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
板城市场监管所 |
黄成成 |
0777—5408086 |
钦北区板城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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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负责基础性的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
那蒙市场监管所 |
黄嵩 |
0777—5589322 |
钦北区那蒙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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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基础性的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
新棠市场监管所 |
梁振宝 |
0777—5589322 |
钦北区新棠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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