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区本级企业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生产、经营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5)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钦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区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健全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钦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和食盐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13)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
(15)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6)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1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8)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19)负责全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和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全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0)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1)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依法承担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22)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组织查处无证经营以及经营假、劣等不符合质量标准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为。查处违反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为。贯彻执行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3)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4)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股。
(3)反不正当竞争和行政执法股。
(4)信用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股。
(5)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
(6)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股。
(7)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股。
(8)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9)食品生产销售安全监督管理股。
(10)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
(11)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共1个,为钦州市钦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二层单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259.15万元,同比减少280.16万元,下降11.0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59.15万元,为钦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80.16万元,下降11.0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减少了部分项目开支。
2.事业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259.15万元,同比减少280.16万元,下降11.0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829.45万元: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同比增加976.86万元,增长114.58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食药局和原区工商局合并成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一般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31.1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8.57万元,增长8.7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了物业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91.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270.49万元,下降9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
4. 农林水支出(类)3万元,与上年数持平,主要用于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104.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1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是有调出和退休人员。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5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280.16万元,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了部分项目开支。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59.15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280.16万元,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了部分项目开支。。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97.94万元,支出决算为225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9.1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80.16万元,下降11.03%。其中:基本支出2019.04万元,项目支出240.1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480.53万元,支出决算为15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2%。产生差异原因主要原因是今年在职人员调整了工资和增加了物业补贴。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95.73万元,支出决算为 8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主要用于为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食品追溯系统平台项目经费、价格监督管理、宣传经费等支出。
3.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 8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6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了市场监督管理费用。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完成市场准入、食品安全监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商品检测检验、打击传销专项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4. 市场监管执法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减少了市场监管执法支出。主要用于为单位价格监督、广告监管、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5. 信息化建设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主要用于为单位食安钦北联动指挥中心运行维护费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6. 医疗器械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支出。
7. 化妆品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主要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支出。
8.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8.15万元,支出决算为1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5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物业补贴。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及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
9.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76万元,支出决算为17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有调出、调入和退休人员等人员变动,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8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将此项支出单独列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 死亡抚恤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7万元。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丧葬补助费支出。
1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此项目为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主要用于艾滋病预防控制等项目支出。
13.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78.92万元,支出决算为7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5%。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有调出、调入和退休人员等人员变动,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 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1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有调出、调入和退休人员等人员变动,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 其他扶贫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主要用于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16. 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13.3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有调出、调入和退休人员等人员变动,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9.0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6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工资福利变动。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加强了单位预算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3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变动。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2.41万元,支出决算1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92%;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度减少14.07万元,下降57.76%。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19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18年度决算数。
(二)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同比减少2.46万元,下降82.55%。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调研、业务指导、稽查协查案件、专项工作检查等支出。据统计,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个批次、共计43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 2个批次、4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严禁无公函发生的公务接待活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2018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严禁无公函发生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增加9.77万元,增长100%。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度年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9.98万元,下降100%。2019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12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8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制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度支出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增加8.61万元,增长742.24%。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检测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18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食品安全检测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8.07万元,降低15.31%。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单位预算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比2018年度减少24.48万元,降低10.42%。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单位预算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项目未达到规定金额,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钦州市钦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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