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区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同,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实施执行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初审工作,参与遴选基本药物非目录药品和民族药,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
4.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制体系。
5.负责开展全区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工作,组织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6.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制订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8.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9.指导各镇(街道)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承担钦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统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1.承办钦北区人民政府和钦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单位机构:根据《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北政办[2013]75号)二层机构:1个稽查大队;派出机构:14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局机关股室:办公室、食品股、药品股、综合协调股、审批股、规财股、监管室等11个股室,财务由局统一管理、核算。
2.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财政统发人员编制数共84人,其中行政编人员4名,事业参公编制数80名; 机关后勤控制数3名。实有人数共87人:其中行政编人员4名、事业参公编制数78名、机关后勤控制实有人数3人、其他自聘人员1名,清洁临时工1名。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人员工作调动及招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共1个,为原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二层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79.8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279.27万元,增长1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79.88万元,为钦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79.27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1.追加在职人员增资;2.追加本级项目预算防艾宣传工作经费1万元,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1.5万,追加联动指挥中心项目67.8万元,追加局新办公楼装修经费12万元,预备役第三团炮兵营新营部办公室装修经费10万元;3.下达上级补助资金:其中下达中央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9.67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7.1万元;食品快速检测车辆项目59.07万元;稽查执法办案3.5万元);下达自治区财政补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专项资金102.74万元,下达钦州市财政补助资金105万元(其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费80万元,基层所建设项目经费25万元)等。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479.88万元,同比增加279.27万元,增长1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53万元,上升18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1.3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养老保险费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卫生和生育保障经费、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39.6万元,上升19%,增加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增加了工资福利、医疗保险费用。
5. 农林水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58.9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1.87万元,增加37%,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住房公积金变动。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7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9.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279.27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1.追加在职人员增资;2.追加本级项目预算防艾宣传工作经费1万元,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1.5万,追加联动指挥中心项目67.8万元,追加局新办公楼装修经费12万元,预备役第三团炮兵营新营部办公室装修经费10万元;3.下达上级补助资金:其中下达中央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9.67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7.1万元;食品快速检测车辆项目59.07万元;稽查执法办案3.5万元);下达自治区财政补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专项资金102.74万元,下达钦州市财政补助资金105万元(其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费80万元,基层所建设项目经费25万元)等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79.88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279.27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在职人员增加了通讯补贴,二是增加了项目补助经费预算,如增加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5.85万元,支出决算为 147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9.8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79.27万元,增长19%。其中:基本支出891.29万元,项目支出588.5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549.55万元,支出决算为69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今年在职人员增加了通讯补贴,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9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增加购置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等,主要用于局机关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99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变动造成基本养老保险用变动,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拨入防艾滋工作经费。
5.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38.65万元,支出决算为3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医保费用变动,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卫生和生育保障经费支出。
6.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医保费用变动,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卫生和生育保障经费支出。
7.其他扶贫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8.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58.23万元,支出决算为5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住房公积金变动,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食品安全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4400%,
10.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700%,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1.2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7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工资福利变动。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加强了单位预算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88.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40万元,支出决算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03万元,减少了1.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18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17年度决算数。
(二)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同比减少0.03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据统计,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3个批次、共计362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3个批次、36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8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比去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减少了1.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84万元(决算CS05表),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04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其他交通费等费用增加,比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8.88万元,增长197.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的通信补贴、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项目未达到规定金额,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原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区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同,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实施执行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初审工作,参与遴选基本药物非目录药品和民族药,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
4.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制体系。
5.负责开展全区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工作,组织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6.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制订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8.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9.指导各镇(街道)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承担钦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统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1.承办钦北区人民政府和钦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单位机构:根据《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北政办[2013]75号)二层机构:1个稽查大队;派出机构:14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局机关股室:办公室、食品股、药品股、综合协调股、审批股、规财股、监管室等11个股室,财务由局统一管理、核算。
2.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财政统发人员编制数共84人,其中行政编人员4名,事业参公编制数80名; 机关后勤控制数3名。实有人数共87人:其中行政编人员4名、事业参公编制数78名、机关后勤控制实有人数3人、其他自聘人员1名,清洁临时工1名。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人员工作调动及招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共1个,为原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二层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79.8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279.27万元,增长1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79.88万元,为钦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79.27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1.追加在职人员增资;2.追加本级项目预算防艾宣传工作经费1万元,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1.5万,追加联动指挥中心项目67.8万元,追加局新办公楼装修经费12万元,预备役第三团炮兵营新营部办公室装修经费10万元;3.下达上级补助资金:其中下达中央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9.67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7.1万元;食品快速检测车辆项目59.07万元;稽查执法办案3.5万元);下达自治区财政补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专项资金102.74万元,下达钦州市财政补助资金105万元(其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费80万元,基层所建设项目经费25万元)等。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479.88万元,同比增加279.27万元,增长1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53万元,上升18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1.3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养老保险费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卫生和生育保障经费、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39.6万元,上升19%,增加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增加了工资福利、医疗保险费用。
5. 农林水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58.9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1.87万元,增加37%,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住房公积金变动。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7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9.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279.27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1.追加在职人员增资;2.追加本级项目预算防艾宣传工作经费1万元,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1.5万,追加联动指挥中心项目67.8万元,追加局新办公楼装修经费12万元,预备役第三团炮兵营新营部办公室装修经费10万元;3.下达上级补助资金:其中下达中央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9.67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7.1万元;食品快速检测车辆项目59.07万元;稽查执法办案3.5万元);下达自治区财政补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专项资金102.74万元,下达钦州市财政补助资金105万元(其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费80万元,基层所建设项目经费25万元)等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79.88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279.27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在职人员增加了通讯补贴,二是增加了项目补助经费预算,如增加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5.85万元,支出决算为 147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9.8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79.27万元,增长19%。其中:基本支出891.29万元,项目支出588.5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549.55万元,支出决算为69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今年在职人员增加了通讯补贴,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9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增加购置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等,主要用于局机关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99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变动造成基本养老保险用变动,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拨入防艾滋工作经费。
5.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38.65万元,支出决算为3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医保费用变动,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卫生和生育保障经费支出。
6.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医保费用变动,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卫生和生育保障经费支出。
7.其他扶贫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8.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58.23万元,支出决算为5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住房公积金变动,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食品安全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4400%,
10.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700%,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1.2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7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工资福利变动。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加强了单位预算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88.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40万元,支出决算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03万元,减少了1.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18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17年度决算数。
(二)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同比减少0.03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据统计,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3个批次、共计362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3个批次、36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8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比去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减少了1.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84万元(决算CS05表),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04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新增、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造成其他交通费等费用增加,比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8.88万元,增长197.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的通信补贴、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项目未达到规定金额,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原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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