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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9 00:00     来源: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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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并结合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工作实际,编制了《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http://www.qinbei.gov.cn/zfxxgk/zfxxgknb/bmxxgknb/)。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多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积极通过上墙展板宣传、LED屏幕上全文宣传、现场发放资料活动等多途径做好《条例》宣传,并发动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条例》网上知识竞答活动,坚持不懈地做好《条例》宣传工作。2021年5月,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走进钦北区子材街道白水塘社区开展“政务公开进社区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群众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内容,讲解个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更新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权力配置信息向社会公开。2021年,我局公开了《推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套餐服务”》《钦北区“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公布钦北区本级2021年“一件事一次办”精品套餐目录(第一批)的通告》、《钦北区推行企业“开办即开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等权力配置信息文件7份。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0件依申请公开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起诉的案例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年内我局更新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2021年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1篇,切实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政务微信平台信息发布工作建立明确规范的工作程序,指定专人专岗负责相关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

2.加强“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及时对信息查阅点文件进行补充、更新,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2021年1月和4月,我局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绩效相结合,实行同检查、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文件公开属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推进工作落实。另外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情况得到有效落实。年内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责任追究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021年,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一年相比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存在问题: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内容不够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群众参与度需提升。是公开平台网页、栏目需要优化。

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主动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注重提升群众参与度,加强事前、事后公开力度。二是着力规范政务公开平台,优化平台功能,突出专门性内容发布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钦州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

                                             2022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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