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办理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电。
2.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区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区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7.负责收集、编辑区内外重要政务信息,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政策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8.办理市、区人大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以及有关文电。
9.负责因公出访来访管理工作。统筹和处理我区与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涉外安全工作。
10.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事务。统筹全区重要外事活动有关事宜。统筹外国到我区的官方团组和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
11.承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负责地方志工作督查、表扬、行政奖励。
13.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负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网络问政工作。负责政府服务热线工作。
14.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属行政机关单位,独立编制行政机构,实施行政独立核算。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一共设置有六个股室,两个中心。分别为文电股、信息股、政工股、行政股、秘书股、外事股、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的部门决算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不独立核算)、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不独立核算)构成,其中:
纳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部门决算的职能部门包括: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六个股室,分别是文电股、信息股、政工股、行政股、秘书股、外事股;钦北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钦北区行政综合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编制情况:核定编制共38个,其中行政21人,参公管理10人,后勤服务编制8人,全额事业7人。
人员情况:年末实有人员35人,其中在职人员33人(行政21人,参公管理8人,全额事业4人),离休2人。
其他人员情况:年末其他人员总数20人,其中机关后勤服务人员8人,区财政供养长期聘用人员10人,单位自聘人员2人。
年末遗属人员情况:遗属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55.92万元,同比减少117.04万元,下降13.4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55.9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17.04万元,下降13.41%,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收入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支出总计755.92万元,同比减少117.04万元,下降13.4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607.7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事务和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工资及津贴补贴、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同比减少114.54万元,下降15.8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一般公共服务中的项目支出金额减少,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金额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6.0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同比减少7.63万元,下降8.15%,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上年减少了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年内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导致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支付医疗费用支出。同比减少2.39万元,下降10.54%,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导致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41.8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7.52万元,增长21.92 %,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17万元,项目支出129.7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478.0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工资、奖金及人员经费和单位日常运行使用的办公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9.7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管理事务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39.4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5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职工养老保险
5.行政单位医疗17.89万元,为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2.3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7.住房公积金41.8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60.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支出决算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度减少0.28万元,下降5.34%。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无支出,同比无增减。
(二)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支出,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无支出,2022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无支出。
(三)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同比减少0.28万元,下降5.34%。主要用于我办招商及公务活动中接待上级、来宾或客商。据统计,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9个批次、共计395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9个批次、39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1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62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6.89万元,增长12.82%。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工会经费在2022年支出,2022年工会经费支出金额增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0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75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5.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2022年本办整体经费支出预算111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99万元,项目支出490.29万元,整体预算执行金额为75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执行金额626.17万元,项目支出执行金额129.75万元,整体支出自评分为96.86分,自评等级为“一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9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129.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9个自评项目中,预算项目数8个,预算外追加项目数1个,自评覆盖率100%。自评中8个项目自评为“二等”,1个项目自评为“四等”。自评评级“四等”的项目为钦北区“歌飞三月三·情满八寨沟”壮乡嘉年华系列活动经费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10万元,年末预算支出执行0万元,预算执行率0%,项目未能开展工作。主要原因:该项目为“三月三”大型嘉年华活动,项目开展方式及时间有其特殊性,2022年因防控要求的客观不可控因素影响,无法举办此类人流量密集的大型嘉年华活动,因此该项目绩效评价中设置的指标值均无法完成,项目资金拨付金额为0,自评为“四等”。
以上情况详见2022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