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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
(二)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
(三)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四)负责规范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及行政权力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五)建立和完善全区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设置的窗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规定。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八)参与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推动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4名。设1个内设机构,即综合股。有一个不独立核算二层机构,钦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4名。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3.6万元,同比增加39.84万元,增长24.3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3.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39.84万元,增长24.33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统发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数调整预算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03.6万元,同比增加39.84万元,增长24.3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80.7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等。同比增加35.34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后人员经费有所增加;追加购买了评价终端、“二码”联查健康码测温终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7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01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后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5.67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按照规定缴交的医疗保险金、生育金。同比增加1.75万元,增长44.64%,主要原因是2021年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后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0.3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局2020年度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补助。同比增加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局分配有一名选调生,共需0.3万元用于安置。
5.住房保障支出(类)6.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43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2021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后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7万元,项目支出84.2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98.4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
2.政务公开审批82.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1万元,主要用于为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61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中心为完成防疫“二码”联查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3.58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0.48万元,主要用于为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补助。
7.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0.3万元,主要用于改善选调生到村任职生活质量。
8.住房公积金6.16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7.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64万元,支出决算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63%;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度减少0.07万元,下降21.21%。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我单位2021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2021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度无支出,2021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支出0万元。
(三)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63%,同比减少0.07万元,下降21.21%。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据统计,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4个批次、共计24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个批次、2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严格无公函发生的公务接待活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压缩公务接待方面支出。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7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0.28万元,降低3.52%。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监管,降低预算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钦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误餐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9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11.75%。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局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2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钦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误餐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目前,该资金运转良好。存在主要问题是窗口聘用人员不及时到区政管局办公室报送相关资料及银行卡号。我们今后将加强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管理,提升窗口人员业务技能、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维护钦北区办事窗口的形象,给群众提供一个舒适的办事环境。
3.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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