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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2-02-28 00:00     来源: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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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
    (二)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
    (三)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四)负责规范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及行政权力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五)建立和完善全区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设置的窗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规定。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八)参与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推动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为正科级;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中心。

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股。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2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8人,实有在职8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具体情况如下:

局机关编制数8人,编内实有在职8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2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2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87.81万元,同比增加35.15万元,增长23.0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81万元,同比增加35.15万元,增长23.03%。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

项目预算增加钦北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抽查和数据采集工作经费和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补助工作经费,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8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78%,同比减少13.51万元,下降10.43%;项目支出71.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22%,同比增加48.66万元,增长210.38%。支出增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66.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78%,同比增加35万元,增长26.57%。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9.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8%,同比减少0.77万元,下降7.33%。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9%,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2%。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5%,同比增加0.99万元,增长15.4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6.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78%,同比减少13.51万元,下降10.4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59%,同比减少14.76万元,下降12.3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4%,同比增加1.24万元,增长12.8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1.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22%,同比增加48.66万元,增长210.3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79%,与上年同比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1.8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6.21%,同比增加48.66万元,增长367.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二、202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6.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1.7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9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政务公开审批71.7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政务服务中心聘用人员误餐费;政务服务中心系统日常维护和管理费;政务服务中心日常运行和保障专项经费;钦北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抽查和数据采集工作经费;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补助工作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在职人员计缴的养老保险。

4.行政单位医疗3.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0.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公务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住房公积金7.4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1年预算0.64万元减少0.64万元,同比下降100%。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压缩公务接待方面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64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压缩公务接待方面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2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2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94.9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48万元,下降100%,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0同比减少0.48万元,下降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局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71.79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局5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71.79万元,分别是:钦北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抽查和数据采集工作专项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补助经费项目,预算金额36.66万元;政务服务中心日常运行和保障专项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1.73万元;政务服务中心系统日常维护和管理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钦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误餐费专项经费项目,预算金额9.9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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