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钦办发〔2014〕38号)和《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钦北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钦北发〔2019〕1号)精神,设立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挂钦州市钦北区外事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能有:1.负责办理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电。2.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3.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4.研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区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5.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区直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6.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文件和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7.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8.收集、编辑区内外重要政务信息,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政策研究,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服务。9.办理或指导督促区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办理市、区人大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以及有关的文电。10.办理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办(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办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办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办公室本级;办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办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办公室本级内设第一秘书股,第二秘书股,第三秘书股,第四秘书股,第五秘书股,第六秘书股,第七秘书股,第八秘书股,文电股、行政股、综合股、政工股、信息股。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2年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38人,实有在职33人,实有离休2人,实有退休11人,实有机关后勤服务人员8人,实有区财政供养长期聘用10人,实有单位自聘2人,实有遗属2人。具体情况如下:
1.办公室编制数21人,编内实有在职22人,实有离休2人,实有退休11人,其他实有人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8人,区财政供养长期聘用10人,单位自聘2人,遗属2人。
2.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编制数10人,编内实有在职5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编制数7人,编内实有在职6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115.28万元,同比增加109.07万元,增长10.8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5.28万元,同比增加109.07万元,增长10.84%。
政府性基金拨款0.00万元,与去年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00万元,与去年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0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00万元,与去年持平。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人员变动工资和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绩效奖励标准提高,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11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04%,同比减少59.50万元,下降8.69%;项目支出490.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96%,同比增加168.57万元,增长52.40%。
2022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钦北区电子政务外网扩容升级经费181.9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967.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78%,同比增加116.14万元,增长13.64%。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88.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3%,同比减少5.42万元,下降5.77%。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0.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7%,同比减少3.22万元,下降13.41%。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38.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2%,同比增加1.58万元,增长4.3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24.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04%,同比减少59.50万元,下降8.6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17.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73%,同比减少72.60万元,下降12.3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5.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4%,同比增加8.06万元,增长14.1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2.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85%,同比增加5.04万元,增长13.3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90.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96%,同比增加168.57万元,增长52.4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1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93%,同比增加24.17万元,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4.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7.53%,同比减少16.00万元,下降8.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61%,同比增加3.00万元,增长100%。
资本性支出预算279.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6.93%,同比增加201.06万元,增长257.57%。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1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24.9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90.2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47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5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90.2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38.7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工资和生活补助标准等安排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国家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5.行政单位医疗18.3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2.4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的医疗补助。
7.住房公积金38.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与去年持平。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办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0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22.91万元减少12.91万元,同比下降56.3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调整,公务接待费同步调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0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随同自治区、市党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10.00万元,同比减少12.91万元,下降56.35%。主要用于: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公务接待费同步调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00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0.0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经报批增加必要的公务车辆,急需启动余编新购置公务用车等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0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市、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的部门预算由本级及办属2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的2个事业单位包括: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二、办公室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65.1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办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01.90万元,同比增加176.90万元,增长707.60%,其中:集中采购201.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76.90万元,增长707.60%;分散采购预算0.00万元,与去年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0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91.9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办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0辆,其中:办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0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9辆)。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办2022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3个,按区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3.29万元,其中:办本级3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钦北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96.72万元;钦北区电子政务外网扩容升级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82.40万元;政府办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44.17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