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23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5022号提案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北政复〔2025〕2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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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劲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502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我区相关举措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统筹协调,加快完善体制机制”的建议
把推动林改工作作为维护党的威信,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惠泽林农的政治任务来抓,并传达学习了2024年自治区总林长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的通知》精神,已成立钦北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并组织四个工作小组深入各镇林改一线开展调研、督查、指导,专门收集一线林改工作情况,形成高位强势推进的态势,对不同时段的林改工作进行及时研究、及时部署。
二、关于“强化流转合同管理,加快推动林权流转”的建议
我区自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以来,严格按照“申请一宗、核对一宗、成熟一宗、办理一宗”的要求办理林权不动产登记。分类型制定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常态化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相关林权证存档资料于2020年10月25日移交钦州市钦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管理。
目前,我区林权流转以双方自行协商流转为主,政府部门指导为辅(主要为金钦公司),对流转林地、林木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以合同形式确定,从而保证不因林地流转而剥夺农民的承包经营权,据不完全统计,我区林权流转总面积约85万亩,部分林权流转为林农私下流转无法统计。
进一步完善林权流转服务平台功能,优化信息发布系统,实现信息实时更新、精准推送。加强平台与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等的合作,为林权流转提供融资、担保等配套服务。
制定林权流转风险评估办法,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林权流转过程中的风险监测和管控。同时,完善林权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化解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加强对林权流转中介机构的培育和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高中介服务质量,
三、关于“抓好配套改革,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是优化林木采伐服务,积极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利民便民服务。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30立方米的情况下,实行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只需填写采伐申请,明确采伐林木的地点、树种、面积、蓄积以及提交采伐承诺书等。林农个人申请采伐桉树人工商品林采伐面积1公顷(含)以下的或采伐蓄积量30立方米以上、120立方米(含)以下的,按照桉树人工商品林“面积+亩产”伐区调查,签订林木采伐告知书并提交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机构依照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对相关采伐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截至2025年1月1日至10月14日,我区小额人工商品林告知承诺制审批2619份,面积740.0公顷,蓄积54326.5立方米;桉树人工商品林采伐“简易设计+告知承诺制”审批49份,面积31.2公顷,蓄积3513.0立方米,提升了审批效率,为集体林地高质量经营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将改革纳入林长制重点考核,实行“鼓励创新、允许试错”的考核容错机制,对先行先试中的无意过失不纳入重大问题考核。
四、关于“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加快林区综合开发”的建议
积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一是推动林下经济产业。自国家和自治区提出发展林下经济工作以来,我区充分利用林地、林下空间及森林资源,重点发展林菌、林药、林禽、林下旅游等林下经济产业,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扶持,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市场主体流转林地适度规模发展林下经济绿色富民产业,建立“企业+基地+农户”发展模式,打造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示范带动农户增收,实现“不砍树也致富”,提高林地利用效率。二是大力打造北部湾林木产业园。目前,位于大寺镇的北部湾林木产业园已进驻企业26家(木业21家),充分利用本地丰富的林木资源,鼓励林业企业就地进行木材加工,特别是深加工,扶持了“绿源”等一批龙头企业。北部湾林木产业园区获自治区认定为“2023年自治区级林业产业园区”。三是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打造了八寨沟景区、林湖森林公园、梨花谷等一批森林旅游、森林康养项目。
感谢您对我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相关佐证材料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
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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