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08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北政办〔2023〕13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1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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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黄念庆同志
协助区长、常务副区长处理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区长、常务副区长管理和协调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
主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主管人事、政工、财会等工作。
潘华梅同志
协助副区长分管公安钦北分局、区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及信访工作。
协助副区长联系协调区法院、检察院、人武部,武警、交警、国家安全、钦州监狱及驻钦北各部队等有关工作。
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五秘书股、政工股及绩效、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苏美龙同志
主持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
协助副区长分管区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征收中心。
协助副区长联系红十字会有关工作。
协助副区长联系协调钦北公路养护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七秘书股。
邱胜霖同志
协助副区长分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经开区管委、招商促进局、地方志办。
协助副区长联系协调钦北生态环境局及海关、海事、出入境检验检疫、边防检查、无线电、烟草、供电、石化、邮政、通信等有关工作。
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第八秘书股、电子政务中心。
潘琦琪同志
协助副区长分管区民宗局、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医保局、政务服务监管局、生态移民发展中心、供销社、农机服务中心及妇女儿童、社会科学、文史等方面工作。
协助副区长联系区侨务办、台办、工商联、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文联、侨联、社科联、残联、科协及民主党派等有关工作。
协助副区长联系协调农垦、气象、水文有关工作。
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三秘书股。
叶凤婷同志
协助副区长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发展改革局(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金融办、国资中心)、应急管理局、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统计局、接待办、机关服务中心、防震减灾中心、皇马资产集团公司及督查绩效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协助副区长联系协调区税务局、消防救援大队及金融、保险、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二秘书股、营商办、运河办,负责区重大项目专班办。
黄冠华同志
协助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协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经开区管委、招商促进局。
协助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协助联系协调区科协及无线电、烟草、供电、石化、邮政、通信等有关工作。
分管广西政府服务热线12345钦北区工作站。
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第六秘书股。
蔡武强同志
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档案、文电收文、保密工作。
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档案室、文电一股。
赵家辉同志
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务、工会、后勤、接待和车队工作。
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股。
陈绍丽同志
负责区人民政府重要文件、区长文稿的起草和调研工作。
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调研、文电发文工作。
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股、信息股、第一秘书股、文电二股。
毛茂梅同志
协助分管区运河办、重大项目专班办。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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