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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文日期:2025年01月16日
标  题:关于同意聘用梁苏珍同志为钦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文字号:北人社字〔2025〕2号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6日
效力状态:

关于同意聘用梁苏珍同志为钦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2025-01-16 09:45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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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4293号)、《自治区党委编办等5部门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桂编办通2024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经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聘用2024年广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人员梁苏珍我区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聘用时间从2025113日算起,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签订不低于6服务合同(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聘用人员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逾期未取得者,由所聘用的基层医疗机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2024年广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人员安置方案

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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