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24日 |
| 标 题:关于同意聘用黄媛玲等262名同志为2024年钦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北人社字〔2024〕2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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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转岗及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办〔202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在我区服务满3年的特岗教师经过组织考核程序,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聘用黄媛玲等262名服务期满且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的特岗教师为2024年钦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聘用时间从2024年9月1日算起。请招聘单位为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2年,聘用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
附件:2024年钦北区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用人员名单
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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