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文日期:2024年10月22日
标  题:关于同意聘用周欣欣等47名同志为2024年 钦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文字号:北人社字〔2024〕28号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2日
效力状态:

关于同意聘用周欣欣等47名同志为2024年 钦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2024-10-22 17:22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19)和《关于继续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桂教师范201722等有关文件精神,2024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周欣欣等47人学习毕业、经过组织考核、体检等聘用程序,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聘用周欣欣等47同志为2024年钦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聘用时间从202491日算起。请招聘单位为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6年以上。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2024年钦北区农村小学全科教师聘用人员名单

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22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19141503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