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钦州市钦北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7-17 17:08     来源: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钦州市钦北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隶属于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按单位预算级次是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制定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负责钦北区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受理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的申报、审核,建立和管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及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按规定核定及拨付社会保险各项待遇。、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负责受理缴费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业务咨询和查询服务。、负责社会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共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部、申报受理部、待遇发放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部、权益管理部、信息技术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40.59万元,同比减少156.17万元,下降7.4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38.1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58.58万元,下降7.56%,主要原因是:1、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所以人员经费有所下降;2、减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人员政府代缴配套资金支出。

2.上年结转和结余2.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1.94万元,增长422 %,主要原因是财政代扣个人部分社保费用转到税费代缴专户,因社保费用单位部分费用没有及时到位,当年没有完成缴费。

(二)支出总计1940.59万元,同比减少154.14万元,下降7.3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890.11万元:主要用于:(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735.9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和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运行的日常基本经费支出,困难企业离休人员津贴补贴的支出等;(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0.14万元,主要用于为退休及在职人员缴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等;(3)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83.9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人员政府代缴配套资金支出。同比减少150.74万元,减少7.39%,主要原因是:1、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所以人员经费有所下降;2、减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人员政府代缴配套资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31.6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同比增加12.24万元,增长62.9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与职工医疗保险基数一致,增加了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18.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5.64万元,下降45.43%,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没有及时拨付,无法按时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社保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78万元,项目支出1413.8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科目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735.9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津补贴支出、困难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离任村干部养老补贴等支出。

2.科目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26万元,主要用于获得荣誉增发部分退休费和退休人员物业补贴费用支出。

3.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科目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5万元,主要是用于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科目2083001 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83.9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人员政府代缴自治区、市级、本级配套资金支出。

6.科目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69万元,为单位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科目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万元,主要是本部门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科目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8.79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本单位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工作。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激励奖励资金项目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本单位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工作及各项养老保险业务,支付下乡差旅费、下乡租车费、办公设备购置设施维修、宣传资料印刷等费用。

企业离休干部2022年生活补助项目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区企业离休干部2022年生活补助。

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项目支出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苏春甫死亡抚恤金。

我区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生活及医疗补助项目支出7.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区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生活及医疗补助。

离任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项目支出1289.7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任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殊人员政府代缴本级配套资金项目支出83.99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困人群、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代缴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社保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26.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9.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47.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北区社保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88万元,支出决算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0.1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 0 辆。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 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04%,同比增加0.1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 1个批次、共计 15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个批次、1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成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细则,确保合理规范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社保中心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37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5.87万元,降低11.03%。主要原因是:1、新增退休人员3人,减少了人均定额办公费;2、严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社保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北区社保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2118.7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自评平均分为80.94分,其中评定一等等级的项目3个,二等等级的项目2个,三等等级的项目3个,主要产出和成效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附件2: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钦州市钦北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7日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18709851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