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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社保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7-24 16:18     来源: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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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钦州市钦北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隶属于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按单位预算级次是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制定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负责钦北区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受理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的申报、审核,建立和管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及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按规定核定及拨付社会保险各项待遇。、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负责受理缴费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业务咨询和查询服务。、负责社会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共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部、申报受理部、待遇发放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部、权益管理部、信息技术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96.76万元,同比减少16.87万元,下降0.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96.73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6.89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退休人员,所以人员经费有所下降。

2.上年结转和结余0.4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1.7万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去年结转和结余金额较大,是由于财政代扣个人部分社保费用转到税费代缴专户,因社保费用单位部分费用没有及时到位,当年没有完成缴费。2022年结余0.46万元,是因为及时完成社保缴费。

(二)支出总计2094.73万元,同比减少20.61万元,下降0.9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40.85万元:主要用于:(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811.2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和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运行的日常基本经费支出,困难企业离休人员津贴补贴的支出等;(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8.42万元,主要用于为退休及在职人员缴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等;(3)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151.1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人员政府代缴配套资金支出。同比减少23.13万元,减少1.12%,主要原因是减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财政兜底代缴资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19.4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同比减少1.3万元,下降6.2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退休人员2人,所以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34.4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3.82万元,增长12.4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

4.年末结转和结余2.4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2.03万元,增长441%,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社保费用财政没有及时下达,无法在税务系统完成单位社保费用缴纳工作,个人部分出现结余。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社保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3万元,项目支出1569.4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科目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811.2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津补贴支出、困难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离任村干部养老补贴等支出。

2.科目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67万元,主要用于获得荣誉增发部分退休费和退休人员物业补贴费用支出。

3.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科目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33万元,主要是用于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科目2083001 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51.1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人员政府代缴自治区、市级、本级配套资金支出。

6.科目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23万元,为单位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科目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2万元,主要是本部门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科目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4.43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2020年支出4.13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本单位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工作,支付下乡差旅费、下乡租车费、办公设备购置设施维修、宣传资料印刷等费用

我区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生活及医疗补助支出25.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区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生活及医疗补助。

离任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支出1388.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任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殊人员政府代缴资金支出151.14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困人群、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代缴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社保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2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3.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北区社保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88 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度减少0.45万元,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2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无支出,2022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三)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同比减少0.45万元,下降100%。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据统计,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成本,本年度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1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成本,本年度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社保中心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24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2.99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办公产品及耗材用量较大,致使办公费用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社保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钦北区社保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1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15022.4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自评平均分为91.39分,其中评定等级优秀的项目9个,不合格的项目2个,主要产出和成效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以上情况详见2022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附件2:2022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钦州市钦北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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