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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7-26 16:25     来源:钦北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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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钦北区农业农村局的二层单位,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调查、总结、推广增产技术经验,组织本行业的新技术、新良种、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鉴定推广工作;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构成主要有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作物植保植检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管理站五个独立编制部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一般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管理农作物植保植检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管理站这四个非独立核算专业站的基本财务往来。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11.24万元,同比减少25.96万元,下降5.9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11.2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5.96万元,下降5.94%,主要原因是各项经费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总计411.24万元,同比减少25.96万元,下降5.9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292.4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同比减少44.85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各项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2.3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7.08万元,增长12.81%,主要原因是用于离退休人员的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27.6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医疗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0.73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经费足额按时拨付。

4.住房保障支出(类)28.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09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财政按时拨付公积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3万元,项目支出51.9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运行250.4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的商品服务支出。

2.事业单位养老及抚恤金62.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及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3.事业单位医疗27.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28.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病虫害控制支出3.64万元,主要是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及植保植检工作费用。

6.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8.3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环保站项目经费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5.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4.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2万元,支出决算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同比无增减。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4个批次、共计16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个批次、1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钦州市钦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本部门对红火蚁疫情防控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1.26万元。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能按时完成,达到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三)详见附件:钦州市钦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钦州市钦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表一至表九)

      2.钦州市钦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钦州市钦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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