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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制订种植业生产的发展规划、生产计划、生产技术措施。
(二)开展农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农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工作。
(三)农业方面关键技术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四)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五)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
(六)为农民群众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和产业指导。
(七)指导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八)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暨四个专业站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参公事业单位是:钦北区种子管理站。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作物植保植检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技术推广站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钦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四站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26人,实有在职22人,实有退休26人。具体情况如下:
1.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编制数5人,编内实有在职5人,实有退休20人。
2.农作物植保植检站编制数6人,编内实有在职4人,实有退休2人。
3.土壤肥料工作站编制数5人,编内实有在职4人,实有退休1人。
4.农业技术推广站编制数6人,编内实有在职6人,实有退休1人。
5.种子管理站编制数4人,编内实有在职3人(其中参公管理0人,全额事业3人),实有退休1人。
第二部分:钦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382.55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4.01%,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减少。2024年支出总预算382.55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4.01%,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382.55万元,同比减少15.99万元,下降4.0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2.55万元,同比减少15.99万元,下降4.01%。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较上年减少,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38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67%,同比减少15.99万元,下降4.02%;项目支出1.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33%,同比持平。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78.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64%,同比增加9.57万元,增长13.79%。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4.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3%,同比减少0.54万元,下降2.12%。
(3)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5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64%,同比减少22.81万元,下降8.33%。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7.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9%,同比减少2.21万元,下降7.4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81.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67%,同比减少15.99万元,下降4.0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12.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85%,同比减少25.55万元,下降7.5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06%,同比减少2.97万元,下降9.9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2.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09%,同比增加12.53万元,增长42.1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33%,同比持平。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持平。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持平。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81.2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2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24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42.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安排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67万元,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14.5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10.4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医疗补助。
6.住房公积金27.5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7.病虫害控制1.2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防、控制、检疫、防治及劳务补助等方面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万元,比上年预算0.2万元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2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运行249.8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0减少2万元,下降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个,预算资金1.26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钦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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