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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提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技术方案;
(二)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
(三)负责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诊断定性和技术仲裁;
(四)负责动物疫情的调查、监测和预防预警;
(五)负责动物疫情收集、汇总、上报;
(六)负责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
(七)负责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检测与评价;
(八)负责推广应用动物疫病先进防控技术;
(九)承担主管部门、上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定的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钦北区农业农村局下属的二层机构,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人事财务组、动物疫病防治组、防疫物资管理组、疫病检测诊断组等四个组。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钦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情况:核定编制共9个,其中全额事业9人;
人员情况:干部职工共15人,其中在职9人(其中:全额事业9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钦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40.58万元,总收入较上年下降2.6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拨款预算减少。2024年支出总预算140.58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长2.6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拨款预算减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40.58万元,同比减少3.84万元,下降2.6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42万元,同比减少3.84万元,下降2.65%。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14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8.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7%,同比减少3.84万元,下降2.69%;项目支出预算1.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同比持平。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7%,同比增加1.32万元,增长6.37%。
(2)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9.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同比持平。
(3)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99.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7%,同比减少4.35万元,下降4.19%。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9.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同比减少0.81万元,下降7.7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38.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7%,同比减少3.84万元,下降2.6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7.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9%,同比减少6.24万元,下降5.0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同比持平;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6%,同比增加2.4万元,增长35.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同比持平。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6.2%,同比持平;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3.8%,同比持平。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8.6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8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9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5.5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公务员医疗补助3.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医疗补助。
4.住房公积金9.6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事业单位离退休9.1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安排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7.病虫害控制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疫畜(禽、渔)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等方面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00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5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2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2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钦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2.85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235.29%,其中:集中采购预算2.8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235.29%。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8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0 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属机关服务中心,区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单位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单位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个,预算资金1.89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单位重点项目动物防疫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89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投入经费1.89万元,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强制免疫,达到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100%,强制免疫病种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经费统筹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钦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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