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27日 |
| 标 题:钦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钦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钦北农发〔2025〕4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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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艳、陆凤英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实施新棠镇榃忠村委机耕路硬化工程的建议》收悉。经商区财政局,现答复如下:
针对新棠镇榃忠村委古礼村至那结村新华路段工程的建设问题,我局已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研究。榃忠村委古礼村至那结村新华路段工程不在历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设范围,暂未能未列入历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维护资金支持范围。
为妥善解决该段机耕路维修问题,我局已建议榃忠村委逐级申报,按程序争取将维修工程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储备,待列入实施计划后安排专项资金维修。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钦州市钦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喜强,0777—2825029
承办分管领导:梁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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